冒充记者敲诈357家单位 洛南警方成功打掉一犯罪团伙

三秦都市报 2018-12-10 02:12 大字

咸阳28岁小伙去年4月起在西安开起“皮包公司”干上非法勾当,以刊登“恭贺”宣传为名,在未经大多数行政企事业单位同意下通过其他的广告公司,在多家平面媒体上策划刊登出“恭贺”版面,先后对357家单位以报社名义、记者身份敲诈勒索获利70余万元。近日,在全面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洛南警方迅速展开收网行动,将这一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归案,快查快审,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局长报案:“被强迫恭贺”后不堪其扰

今年9月底,洛南县公安局接到市局关于洛南县某局等被自称《某某保障报》记者敲诈勒索3000元的督办案件,迅即抽调专人对案件展开调查。

洛南县某局局长向警方证实,从去年10月起,他接到一个自称是《某某保障报》记者的陌生电话,说报纸上已经把贺词刊登出来,要把发票邮递过来给付款。他当时一头雾水,之后不断受到其电话和短信骚扰,甚至是谩骂、恐吓。

“我们单位从来没有收到过关于《某某保障报》刊登贺词的相关信函,也根本不知道有这份报纸的存在。”该局长称,为了解真相他要求对方前来面谈,或以短信形式编发姓名、职务和所在的媒体,但对方拒绝,不断以报社名义,以记者李某的身份进行催账。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今年3月,他将3000元所谓的恭贺版面款项,汇入其指定的公司账户,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省内357家单位“被恭贺”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刊登类似恭贺版面的报纸除《某某保障报》外,还有《陕西某某报》《某某晚报》等多家省内外平面媒体,涉及省内35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收到的发票销售方均为西安XX广告公司。案件明晰后,洛南警方经过对西安XX广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调查,自2017年4月至今年10月,省内先后有35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将合计70余万元的资金汇入该账户。

嫌疑人供述:冒名记者身份只为业务方便

11月上旬,洛南警方快速锁定该犯罪嫌疑团伙,在咸阳彬州警方的紧密配合下,将闻风潜逃的“皮包公司”法人李某抓获。后在其供述下,成功将另外两名团伙成员一举抓获。

到案后,李某供认,其本人注册的西安XX广告公司,与媒体无任何联系,以报社的名义从市、县单位获得当地单位领导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多数在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下,先后在《某某保障报》《陕西某某报》《某某晚报》等报纸上刊登的“恭贺名单”,经西安一家与报社有业务往来的广告公司老板马某逸之手刊出(马某某已被另案处理,现羁押在渭南看守所)。冒名记者身份,只是为了方便向被刊登的单位催款。

犯罪嫌疑人史某强与李某是同学关系,今年3月与李某结伙,经调教成为李某公司的“业务能手”,他还将在外打工的爱人郭某丽接回,成为“专职催款员”。

据洛南县警方调查,该团伙假冒记者身份,涉嫌敲诈省内357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非法获利70余万元。

12月6日,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李某、史某强执行逮捕,嫌疑人郭某丽因有身孕获保释。

李重立本报记者冀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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