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探索“田长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
本报讯 (记者乔佳妮通讯员冯旭红)5月22日,记者从丹凤国土部门获悉,丹凤县以“田长制”为抓手,落实县、镇、村、组“四级田长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据悉,丹凤设置了县、镇、村、组四级田长,由县长为总田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总田长,对全县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下设三级田长,12个镇长(办主任)为一级田长、分管副镇长(主任)为一级副田长,负责全镇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155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为二级田长、村(社区)主任为二级副田长,负责全村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工作;1823个村民小组组长为三级田长,是组(网格)内耕地保护工作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对组(网格)内各地块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县、镇、村、组四级田长逐级签订责任书。三级田长主要负责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对组(网格)内地块巡查每周至少一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田长报告。
为了推进“田长制”,丹凤还专门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参照地灾防治监测员标准,对村组(网格)田长实行月补贴:县财政每年预算近80万元,给予村、组田长每人每月30元工作报酬,同时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奖励基金,对于工作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撤销“田长”及相应职务;对严重失职渎职的,将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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