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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免申即享,最高奖励3000万元

半岛都市报 2022-03-29 00:49 大字

1.支持企业聚焦主业,持续提升自主研发、工艺改进和服务型制造能力,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3.强化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对经山东省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

4.对承担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企业,按照国家补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补助。

5.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节水、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具体标准如下:对获得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数据中心等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荣誉称号的,每个产品(同一系列不同型号视为同一款产品)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6.积极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7.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

8.对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等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版次高端软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同一产品(项目)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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