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正式获批 计划十年实现产业集群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建成中国“北方药谷”
齐鲁晚报记者闫丽君
通讯员郭健
3月27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获悉,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烟台新药创制等3家山东省实验室建设方案的批复》,同意3家省级实验室建设方案,其中,依托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药物高研院)建设的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赫然在列。
药物高研院是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是上海药物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推动环渤海地区生物医药发展的重要举措。
药物高研院总投资25亿元,按照“1个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1座研究生院+1处研发型企业孵化器+1支投资基金+1个产业化基地”布局建设,重点开展海洋、抗肿瘤、化学小分子、天然及生物功能分子、神经精神疾病及代谢性疾病等药物研究,计划利用十年时间,科研人员规模达到500人,培养研究生200人,引进和孵化医药企业20家,实现产业集群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同时,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建设国家级高端生物医药研发一体化平台,建成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中国“北方药谷”。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边建设、边招引、边科研、边转化”原则,药物高研院通过海内外招聘和上海药物所双聘的方式,有针对性做好了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工作。2022年计划引进的9位课题组长全部完成签约,现已带领各自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据了解,待实验室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后,可按规定登记为独立运行的省级事业单位法人。下一步,药物高研院将按照《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迅速推进筹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实验室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组建和实验室主任聘任等既定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实验室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运行。
据悉,为筑牢创新根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山东省加快布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四级“1313”实验室体系。其中,建设省实验室,是以更大力度引进整合高端科技资源,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具体举措。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建设10家左右山东省实验室。加上此前已启动筹建的6家省实验室,山东省启动筹建的省实验室数量达到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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