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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恋人花的钱属于借贷还是赠与? 半岛问法热线昨聚焦借贷纠纷,两位律师在线为市民支招

半岛都市报 2022-03-02 00:50 大字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实习生任日月彭天琪

对方微信借款5万元不还,能提起诉讼追回吗?结婚三天女方跑了,给了5万礼金能要回吗?3月1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山东舜翔(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钟振律师和邱悦律师在现场进行了电话连线。上午九点刚过,电话响个不停,两位律师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所遇到的难题,并给出了合理的法律建议。

9时许,李先生打来电话咨询。“我在2019年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给了朋友5万元,我俩口头约定,一年之后他就还给我。但是2020年,我朋友一直不想归还这笔借款。我就在2021年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向他索要这笔借款,并且我也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取了证,保留了我们的聊天记录,包括什么时间借钱,借了多少,约定什么时候归还等信息。现在我就想问问,能不能凭借这些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

听完了李先生的叙述,邱悦律师给出了建议。“虽然在借款发生时双方是通过口头方式约定的,但是后期李先生搜集的相关证据可以完整还原借款事实,聊天记录中包含了借款时间、借款期限,且借款人也承认了借款事实,结合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认定李先生和朋友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且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李先生可以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手段追回自己的钱款。”

民间借贷纠纷,多是出现在熟人之间。出于情分直接就把钱借给了别人,后续追回的时候却成了难题。对此,律师建议,在出借钱款时,不管是因为情分还是利益,都要注意方式,保留好当初的借款证据,如果当时只是出于口头约定,也要及时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确立双方的借贷事实,或者直接立下书面字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在一上午的热线接待过程中,居民所反映的难题多是集中在欠款如何追回的问题上。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如果欠钱一直不还,最终诉诸法律手段,不只是伤了彼此的情分,欠款更是要归还。此外,还是要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免在日后维权的过程中受阻。

>>>问题1

借款方“人间蒸发”

钱能否要回来

赵先生拨打热线反映,2014年,他的朋友向他借了一万块钱现金并写下欠条,承诺十天之内归还,但还钱之事拖了两三年后,对方还是没有还钱。赵先生跟朋友最后一次联系是2017年春节,之后对方便人间蒸发般失踪了,据说还欠了很多人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首先,赵先生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并且现在找不到对方,去提起诉讼的话,没有对方的具体信息法院很难立案;其次,赵先生最后跟朋友取得联系是2017年,到现在已经过了法定诉讼时效三年了,若对方以此理由抗辩,法院可能不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再次,借款人很可能是“老赖”,是被执行人了,法院判决赵先生胜诉的话,也存在对方没钱无法偿还的风险。

>>>问题2

网贷利息超标

该偿还所有利息吗

于先生拨打热线咨询,自己因妻子生病托朋友进行了网络借贷,利息相对较高,为30%左右。于先生先在2020年借了本金12万元左右,2021年又进行了二次借贷,借款本金为5万元,因为网络借贷的利息过高,自己可以不偿还或少偿还利息吗?

律师分析:若不按时还款,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违约金或逾期还款利息。若在借贷时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金和利息的数额自身也清楚,那么于先生和网络借贷平台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成立的。首先,考虑到于先生自身收入能力有限,建议先与网络借贷平台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关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利息不予支付,若与出借人对超出部分利息的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问题3

凭标注为“借款”的转账记录

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李女士拨打热线咨询,2014年,朋友向她借款20万元,另一位刘女士便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20万元转入朋友账户,转账标注为借款,但朋友不承认向她借款的事实,拒绝还钱。

律师分析:李女士仅提供转账凭证,提供的转款凭证中虽标注为借款,但该标注为一方自行作出,不能证明李女士朋友对此笔款项性质为借款的认可,还应从款项交付和双方存在借款合意两方面进行举证。借款合意即李女士朋友签字的借条等相关证据。并且李女士的转账记录系他人名下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无法确认转款的用途及性质,在现有证据下无法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

>>>问题4

给女朋友花的钱

能否合理要回

唐先生拨打热线咨询,自己与肖女士于2018年2月确定情侣关系,至2018年8月,自己陆续通过微信、手机银行等方式向对方转账6次,数额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共计7.6万元。2018年10月双方分手后,自己向肖女士催要前述款项,肖女士认为钱款为双方恋爱期间共同生活支出,并要求出具明细,虽然肖女士对其微信发送的对账明细未提出异议,但一直没有把钱退还。

律师分析:若肖女士不能证明转账为共同生活支出,且对于唐先生微信发送的对账明细未提出异议,借贷关系便成立。恋爱期间,由于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并不具备婚姻关系中的人身、财产关系属性,所以如果一方自愿为另一方提供衣食住行费用或者赠送礼物等,一般会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分手后一方主张另一方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在恋爱过程中为借贷关系,比如借款、合伙等,双方最好写有借条或协议,并注意书写规范和保存相关的单据,以防日后产生争议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问题5

民间借贷与投资关系

到底如何分辨

王女士拨打热线咨询,2018年,闺蜜发现在教育培训这块可以发掘新的商机,她便与闺蜜于2018年12月签署《投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闺蜜按月固定还本金和分红给自己。随后自己将协议里约定的152万元分次转给闺蜜。然而这份协议中并未涉及收益和亏损的相关约定。从2019年4月起,早教培训中心经营状况逐渐恶化,7月后闺蜜便停止向自己支付本金和分红。她向闺蜜催讨本息,多番协商无果。

律师分析:从内容上看,双方签订的协议名为投资,但内容约定的是闺蜜每月向王女士固定还本付息,而无风险承担的约定,这是民间借贷的法律特点,而非投资法律关系;从实际履行看,王女士向闺蜜支付了协议约定金额,闺蜜按约定固定归还本息,这符合民间借贷的履行特点。闺蜜虽称与王女士合资开办早教中心,但若不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投资比例、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或代持股等与投资关系相符的其他约定,那么此事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更符合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

那么,如何分辨双方是民间借贷关系还是投资关系?首先看收益,约定了固定还本付息的保本条款则往往认定为借贷关系。其次看资金,如是投资关系,投资主体可以货币出资,也可用有价证券、不动产等出资,出资后成为出资对象的财产,投资关系中资金一旦投入不能随意撤销,资金收回需要经过转让、减资、清算等法定程序。而借贷关系中,资金属于出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问题6

被骗婚后胜诉

对方迟迟未还礼金

胡先生一家是崂山人,之前他的儿子通过媒人介绍,和平度的一位女士确立了婚姻关系,但是结婚三天后女方跑了。胡先生想要追回自己给媒人的中介费,以及给女方的5万块钱礼金,便打起了官司。2016年法院判决支持胡先生讨要这笔费用,但是目前为止胡先生并没有收到还款。所以就想咨询自己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法院在2016年发出了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判决生效后要在两年之内申请执行,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申请执行,判决将会失去法律效力。胡先生本人并不十分确定这份判决目前的具体情况,但不管是生效的判决还是判决的执行都有固定的法律程序,建议胡先生先向法院确认这项判决是否真的发出,了解这份判决具体进行到哪一步了,如果自己无法处理,可以请律师代行,和法院进行沟通,然后再进行后续的钱款追讨。

>>>问题7

在APP上理财投资

对方却玩起了失联

苏女士之前在某APP上进行了理财投资,但是目前不只是APP找不到了,相关的责任人也消失了,自己投进去的钱也没了。对此,苏女士和其他受害人一起报了案,但是目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所以苏女士就想问一下这种情形应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苏女士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首先,苏女士可以在网上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网站查询自己进行投资的公司,确定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是否还在正常运转,然后,可以向该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自己被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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