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走30万逾期未还,怎样追回? 本期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 律师提醒在借贷关系中要注意细节
山东鲁和律师事务所的崔志明律师和宫照群律师在本期“问法热线”现场进行解答。
崔志明律师:本期半岛问法热线活动,根据接听咨询电话的内容,总结了两点比较重要而大众容易忽视的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第一点是诉讼时效问题。现行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很多借条约定了具体还款时间,如果对方未能按时还款,建议自约定还款时间之日起三年内起诉,或者保留好向借款人催要的相关证据。第二点是警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近年来,多地出现利用高利息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如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并且仔细审核对方偿付能力和理财产品风险。对于收益明显过高,以及除商业银行及正规金融机构外提供的理财产品,一定要高度谨慎。
宫照群律师:本期半岛问法热线活动,主题是针对民间借贷问题的法律咨询,通过接听咨询电话,发现大家在现实生活中,仍然会发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近的朋友或者亲属之间。不少人会认为,如果让借款人打欠条或者签署书面借款合同,会影响到双方的感情,但往往是这种人情方面的顾虑,会导致出借人在私力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无果而向公权力机关寻求解决时,因缺乏重要的证据支持导致自身利益受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任重道远,需要各个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加大普法力度,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彦鑫蒋凯实习生任日月王雨彤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在生活中,难免遇到借出去的钱难要回。1月25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借贷纠纷,有市民拨打96663询问,借给别人30万元,对方迟迟未归还,要怎样追回?本期“问法热线”,山东鲁和律师事务所的崔志明律师和宫照群律师在现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就市民遇到的问题给出合理建议。
有效诉讼期内“尽快”起诉
王女士反映,她向借款人出借30万元本金,约定在借款期间利息按年化12%计算,双方曾基于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以一套房子作为抵押物。借款期间,借款人一直按约定偿还利息,在第一份借款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一份合同,30万元的本金没变,也一直没有偿还。在第二份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还在偿还利息却没有偿还本金,双方也没有再续签合同,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前段时间,借款人明确表示没有钱来偿还本金,王女士询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起诉对方,拿回本金。
“由于双方在第二份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王女士要在三年的有效诉讼时效内尽快提起诉讼,来保障合法权益。并且,王女士与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将一套房子作为了抵押物,双方一旦进入诉讼阶段,会保障王女士不会有很大损失。”崔志明律师解答道。
崔律师提醒,由于王女士与借款人在第二份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签订合同,所以借款人后续偿还的钱款无法准确被认定为是偿还利息还是本金,这要根据偿还的金额以及双方相关聊天记录来佐证。如果是偿还的本金,那么诉讼期要从还款的最后一笔金额开始起算往后推三年;如果是偿还的利息,那诉讼期还是要按照第二份合同到期后三年之内计算。为了避免王女士在追讨合法权益时受阻,建议在第二份合同到期后三年之内尽快提起诉讼,以免因时效问题出现差错。
借款要白纸黑字写明了
律师提醒,民间的借贷纠纷,其产生是双方在借款时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了很多小问题,合同是否签订完善、转账证据是否保留完好,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后续的钱款追讨,所以市民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要把一切证据落在实处,白纸黑字写明了,才不会在维护合法权益时受阻。
记者在本期“问法热线”现场观察到,问题主要集中于借贷、理财以及还款纠纷等。此外,周先生拨打热线电话咨询,他是一家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是一名外国人,已与此股东失联十余年,现在想要注销此公司,没有办法履行程序,该怎么办?
宫律师表示,正常注销公司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需要全部股东到场或在App上进行注销流程。周先生的这个情况,正常需要外国股东持护照亲自录制视频,但在无法联系上此股东的情况下,无法帮助周先生注销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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