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力打造药品安全示范省产业化Ⅰ类新药最高补助2000万元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王彬)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药监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记者了解到,2021年完成省级检查5163家次,比前两年之和还要多,药品抽检合格率达99.8%,山东省首个疫苗获批上市,全省114个新产品获批上市、居全国第二位,办案量1.5万余件、居全国第一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介绍,《若干措施》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山东省提出,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智慧化水平,全力打造药品安全示范省,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其中,针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不足,提出了健全“创新通道”“快捷通道”和“常规通道”行政审批机制、对创新产品和重大项目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实行重点园区联系点制度、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山东实现产业化的Ⅰ类新药最高给予2000万元综合性后补助经费支持等措施,鼓励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助推更多新药好药上市。
针对山东省审评审批机构、人才和标准等方面的不足,制定了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审评审批能力、完善中药审评审批体系等三项重点任务,创新提出了优化相关审评机构设置、组建审评专家委员会、推动设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山东创新服务站、培育中药重点实验室、健全省级中药标准体系等措施。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单卫国介绍,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自2019年全省药监系统机构改革以来,省财政厅累计筹集中央和省级资金6.34亿元,围绕药品安全抽检、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等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
单卫国表示,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精神,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立足山东省药品监管实际,聚焦药品监管审评审批、执法办案、检验监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全力支持山东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将支持创新药品研发,继续鼓励山东省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山东省实现产业化的Ⅰ类新药,最高给予2000万元综合性后补助经费支持。
省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涛介绍,山东省率先在全国构建了“1+6+N”执法体系,成为全国药监系统药品执法办案体系最完备的省份之一。“1”是65名参公编制的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由其牵头抓总;“6”是6个全员执法的区域检查分局,作为有力补充;“N”是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主要依托,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执法办案新机制。
近年来,山东省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药品执法“雷霆行动”和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行为、制售假劣药品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顶格处罚率和公开曝光率均达到100%。2021年,全省药品办案数量在2020年位居全国第二的基础上,同比增长49.14%,办案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被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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