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公平山东所有高中学校禁止跨市域招生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王星)12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义务教育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云锋介绍,为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公平,山东省重点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科学幼小衔接行动,小学实行“零起点”教学,对违背教育规律、过早开展知识教学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中小学招生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禁止通过考试、面试、面谈等擅自附加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所有高中学校禁止跨市域招生,坚决遏制跨区域、掐尖招生乱象。
为优化教育服务,山东省推出了系列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学位资源供给机制,防止“入学难”问题反弹。为有效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学龄人口结构性增长挑战,会同公安户籍部门对市县两级学位供给情况进行预警分析。组织各地编制完善了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制定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详单。年内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分别达到240所、527所,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42万个,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保持“动态清零”,幼儿园“入学难”问题基本化解。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课后托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在学段上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保障上明确了多渠道经费保障措施,在激励上明确了参与教职工补助政策,在资源上打开了第三方引进的大门,推动课后服务提档升级,为家长“帮管”又“帮教”。三是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全网通办”,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实现孩子报名入学“零跑腿”,解决了群众为子女报名入学提交资料多、跑腿排队难的问题。四是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将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精准识别29万余人予以重点资助。关注孤困儿童,推动建成10所博爱学校,招收孤儿、困境家庭儿童等937名,予以集中食宿保障、个性化教育关爱。关注残疾儿童,联合省委编办等6部门出台特殊教育部(班)、特殊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学前部(班)3个设置指导标准,为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福利、康复等有关机构实施特殊教育提供政策支撑,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填补了山东省特教工作一大空白。
下一步,山东省还将进一步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满足群众就近“上好学”的教育诉求。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王星)12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义务教育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云锋介绍,为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公平,山东省重点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科学幼小衔接行动,小学实行“零起点”教学,对违背教育规律、过早开展知识教学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格中小学招生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禁止通过考试、面试、面谈等擅自附加任何条件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所有高中学校禁止跨市域招生,坚决遏制跨区域、掐尖招生乱象。
为优化教育服务,山东省推出了系列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学位资源供给机制,防止“入学难”问题反弹。为有效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学龄人口结构性增长挑战,会同公安户籍部门对市县两级学位供给情况进行预警分析。组织各地编制完善了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制定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详单。年内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分别达到240所、527所,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42万个,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保持“动态清零”,幼儿园“入学难”问题基本化解。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课后托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在学段上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保障上明确了多渠道经费保障措施,在激励上明确了参与教职工补助政策,在资源上打开了第三方引进的大门,推动课后服务提档升级,为家长“帮管”又“帮教”。三是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全网通办”,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实现孩子报名入学“零跑腿”,解决了群众为子女报名入学提交资料多、跑腿排队难的问题。四是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将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精准识别29万余人予以重点资助。关注孤困儿童,推动建成10所博爱学校,招收孤儿、困境家庭儿童等937名,予以集中食宿保障、个性化教育关爱。关注残疾儿童,联合省委编办等6部门出台特殊教育部(班)、特殊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学前部(班)3个设置指导标准,为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福利、康复等有关机构实施特殊教育提供政策支撑,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填补了山东省特教工作一大空白。
下一步,山东省还将进一步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满足群众就近“上好学”的教育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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