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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公安分局 “一二三四”工作法靶向整治受立案突出问题

临沂日报 2021-12-22 08:19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于 飞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探索推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对症施策、靶向治疗,对全局各办案单位执法活动开展全要素、全方位监督巡查,始终做到突出问题零容忍、执法监督无禁区、问题隐患日清零,助推受立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二三四”工作法运行以来,河东公安分局执法源头的监督管控取得明显成效,每日执法问题数已从最初的50多个降至当前的个位数甚至零,警情超期分流、超期受立案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目前成绩位居全市公安机关前列。

“一套流程”“二级管控”,建立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一直以来,河东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分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局局长召集法制大队全体人员会议,列出问题清单,准确对症下药,强力推动受立案制度改革纵深推进。

制定出台《受案立案工作规范》,对受立案审查期限、材料审查内容、具体办案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从接受群众报警,到受案登记、立案审查整个流程进行细化,使基层执法民警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依托山东公安执法综合应用平台,推行分局案管中心和派出所案管室二级执法管控,通过“一轴两环”管理,对平台案件警情受案登记情况做到条条跟踪、日日清理。

“一轴两环”管理,即以问题整改为轴心,形成案管中心“巡查发现问题——问题通报预警——跟踪问题整改——建立长效制度”,以及派出所案管室“及时接收——有效整改——分析原因——问题销号”的内部监管双闭环,做到问题日清日结,切实提升网上执法巡查监督实效。

据了解,河东公安分局案管中心和案管室采取“1+1+N”的模式配备案管人员,配备“1”名法制民警或法制员,根据办案单位实际情况,再配备“N”名案管辅警,分工负责,围绕警情、案件、人员、场所、物品、案卷等进行网上巡查。

通过“二级管控”的实体化运行,让案管工作不再依靠个别或几个法制民警,形成法制案管队伍梯队建设,为执法工作长效运作不断提供新鲜血液。

实行“三色督导”,着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为稳步推进整体执法规范化,河东公安分局推行“三色督导”机制,着重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及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

工作中,分局法制大队在每日网上执法巡查通报中以“红黄蓝”三色予以督导推进。“蓝色”为即将到期预警,提醒办案单位对即将到期的警情、案件及时做出处理;若办案单位被通报后仍未整改,则在巡查通报中标记为“黄色”;若办案单位无正当理由,“屡督不动”,则在巡查通报中标记为“红色”。对于被标记为“黄色”“红色”的通报事项,分局在日常执法质量考核中对该办案单位分别予以双倍、三倍扣分。

通过“三色督导”机制,有效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提升执法问题整改效率,打造了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

落实“四个当日”,聚焦问题整改责任到人

当日发现问题、当日通报问题、当日督导整改、当日整改反馈,河东公安分局聚焦问题短板、紧盯要素节点,严格落实“四个当日”制度,为规范执法管理筑牢坚实基础。

工作中,案管中心瞄准警情超期不分流、不及时受立案、取证不规范、办案拖拉等突出执法问题,围绕“警情、案件、卷宗、人员、财物、场所”等关键执法要素,进行全流程巡查和重点筛查,通过预警提醒、专栏晾晒等方式督促民警整改到位,确保问题隐患一条不漏、问题通报一刻不误、问题整改一改到底。

各派出所案管室建立“两盯一清”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个当日”制度。派出所民警紧盯值班期间的警情,及时完成警情分流,受立案及证据材料上传,法制员做到每日“早提醒”,民警“少犯错”,有效发挥法制员在执法安全中的“质检员、指导员、守门员”作用,守牢执法监督前沿关口。

同时,河东公安分局将早例会制度作为执法监督管理有效载体,强力助推“四个当日”制度。对每日执法巡查情况,由值班长在早例会上在全局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聚焦问题整改责任到人。通过每日早例会视频通报点评,不断提升执法实战能力,自觉养成规范执法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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