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养母被采取强制措施 算不算收养?会被追责吗? 律师:若被拐儿童、父母谅解,可从轻处罚
12月7日,湖北荆州监利市,孙海洋带失散14年儿子回湖北老家与亲人团聚
孙海洋带失散14年儿子
回湖北老家与亲人团聚
12月7日中午1点44分,在警车护送下,孙海洋带着失散了14年的儿子孙卓回到了湖北监利老家。孙海洋面带笑容,紧紧地搂着儿子走向村口,沿街摆放的“开门红”鞭炮响彻云霄。鞭炮声中,村民们击鼓、舞狮,奔向村口,欢呼着迎接孙卓的归来。有村民告诉记者,孙卓家摆了几十桌饭菜,宴请所有前来的人。
在本次回乡之后,孙卓将回到山东继续自己的学业。现场,孙卓的奶奶反复说着,“孙卓是我的心肝。”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以后孙卓将会在两个家两边跑,希望他能多回这个家看看。
天目新闻记者获悉,孙卓被拐的2个月后,嫌疑人吴某龙又在当地拐走了另一名儿童符建涛,并将二人送往山东聊城亲戚家抚养。儿时的符建涛对自己被拐一事一直有印象,多年来他通过网络努力寻找亲生母亲的信息。在符建涛与母亲取得联系后,他为警方提供了找回孙卓的关键信息。
对于该案件的侦办,警方透露,如今拐卖孙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龙已被检察院批捕,帮助其藏匿孩子的同犯也正在申请批捕中。此外,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建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实习记者 王语琤 综合央视新闻、澎湃新闻、天目新闻等
“这是偷来的亲情,支持买卖同罪”
孙卓6日在接受采访时曾直言,自己感到很愧疚,他不会留在亲生父母那边。
其实,不止是孙卓,在见诸报道的被拐案中,被拐儿童被寻回后选择“养父母”的并不少见。《失孤》原型人物郭刚堂找到儿子后,儿子郭振就表示,要留在“养父母”身边。
对此,有网友表示,站在孙卓的角度可以理解:“(养父母)养育了他十几年,有深厚感情基础,他心里肯定也很迷茫。”
不过,对于孙卓的“养父母”,有网友认为“这是偷来的亲情”,并旗帜鲜明地站在“买卖同罪”一边:“无论多有感情,‘养父母’都是拐卖案中的买家,如果一次次纵容不罚,怎么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孙卓的“养父母”
会被追责吗
据正观新闻报道,郭刚堂、“梅姨案”申军良找到被拐孩子后,其养父母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次,孙卓的“养父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据新闻晨报报道,郭刚堂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孙卓的“养父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这里引用一句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拐卖儿童是一个买家市场,源头不根除的话,就很难彻底阻断。孙卓的‘养父母’应该没有对孙卓进行虐待,也没有阻碍对其进行解救,也没有阻碍孙卓返回原居住地,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也表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涉案父母对于儿童如没有虐待行为,获得被拐儿童和亲生父母谅解的,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在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被称为“打拐律师”的张志伟看来,在同类案件中,有些养父母会承认自己知情,大部分人则会否认,称只是收养,只是给了对方感谢费。再加上该行为还有人贩子参与,人贩子也可能会对拐卖行为进行隐瞒,谎称孩子是捡来的,或是求领养等。这些边界都需要公安机关去作具体推定。
孙卓和“养父母”
算不算收养关系
在孙卓的记忆里,养父母待自己极好,“近乎于溺爱,我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尽管农村家庭条件不好,但养父母都会给他最好的,村里人都说,就连火腿肠都能一次性给孙卓买10根,还举全家之力送他上县里最好的高中。这样的“养父母”与孙卓之间,算不算收养关系?将来孙卓是否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亚娟律师指出,《收养法》明确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孙卓系被拐卖而到其所谓的“养父母”身边生活的,这样的收养关系是自始无效且不被法律保护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在谈到孙卓的‘养父母’时要加上引号,因为孙卓与其‘养父母’的收养关系本身就是违法的,也就意味着双方没有成立收养关系,孙卓也就没有赡养其‘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周兆成说。
但是,周兆成表示,“孙卓的‘养父母’一直对其照顾有加,当作亲生子女来抚养,想来孙卓应该会出于自愿来赡养其‘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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