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业务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张茜)昨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且经省政府同意的综合性节水激励政策文件,是山东探索节约集约用水促进机制的一个重大成果。
《若干措施》提出9项激励措施。鼓励节水载体建设,主要包括引导重点用水领域和行业培育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在重点用水领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将节水载体建设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挂钩;落实表彰奖励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主要包括对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和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探索开展节水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试点,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节水产品;扩大金融支持范围,主要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节水贷”业务,支持节水项目企业融资;拓展社会融资渠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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