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官员”董汉儒 卜庆萍
历史人物董汉儒有“四不”,这“四不”是他的为官之道,亦是他的做人准则,还是留给今人的一笔宝贵财富,颇值得学习和借鉴。
董汉儒字学舒,号谊台,开州(今濮阳县)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历任河南府推官、户部主事、山东按察司佥事、湖广布政使、右副都御使巡抚湖广、工部右侍郎、兵部尚书。董汉儒自从入府为官,始终坚守“四不”,即“不贪声色财物,不畏强权豪族,不耻亲民为仆,不许怠惰贪渎。”他从一而终的信条与恪守,一直为后人所敬仰。
“四不官员”董汉儒,心中始终装着国事与黎民,他任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时,痛恶朝廷官员日益盛行的奢靡享乐之风,愤然向皇上疾书奏折:“奢靡安乐起于宫墙,吃穿无度,纵酒贪财,肆意挥霍,其日胜一日蔓延之势堪忧!而黎民百姓饥年逃难,冻馁命亡者比比是也……愚臣之见,天子举手投足皆关民命,愿陛下效法汉文帝,于宫中倡导节俭,消弭靡华之风。”董汉儒之谏震动朝野,太仆寺、鸿胪寺、户部、工部等官员,在朝廷督办下挥霍之风大有收敛,勤俭节约渐成风气。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户部主事董汉儒,到苏州府掌理浒墅关税务,发现这明代重要钞关本应收巨额税款,可上缴国库银两竟寥寥无几。“四不官员”董汉儒,无论走到哪儿,时时胸怀国事,秉公执法,于是查勘钞关,盘查税源,并微服私访民间和商贾。历尽艰辛之后,终于核实相关人员贪赃枉法证据和其漏税伎俩。董汉儒按律整治关纪,严令查办,严管税政,追讨账款,浒墅关税政之案,严明了法纪,挖除了根源,从此秩序井然。
在苏州,董汉儒遍察水利和民情,自枫桥至浒墅关的堤防,数十年未曾修缮,堤面已是破烂不堪,董汉儒当即决定修缮此堤,以造福百姓。董汉儒用上缴国库之外剩余的一年关税收入3000两银,加固重修堤坝,历时三月有余,顺利完成了此项工程。当地百姓深受感动,遂将此坝起名为“董公堤”,一直沿用至今。
万历四十年(1612年),日本入侵高丽(今朝鲜),并伺机图谋大明江山。朝廷出兵援朝,董汉儒国难之时主动请命到湖广筹措粮饷,却遭到福王等百般阻挠。福王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第三子,万历皇帝对其十分疼爱,在赏赐大量金银财宝的同时,还给了他山东、湖广部分良田。服侍福王的太监陈奉,兼任矿监税使,他依仗福王权势,伙同干儿子耿文登等一帮恶势力,嚣张跋扈,欺诈百姓,作恶多端,百姓敢怒不敢言。董汉儒大义秉公,无视个人安危,百般排除重重险障,先除掉陈奉父子,再迫使褔王就范,终于圆满筹措到粮饷。
董汉儒为官做事有“四不”,行则端,走则正。凡事有准则,心里总是装着黎民。其德其衷,其言其行,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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