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到位,停业整改! 区卫计监督所通报7起涉疫情防控违法违规案例
本报讯(通讯员 张鹏)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山东省出现关联病例,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区卫计监督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小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以最快速度、最严措施、最果断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在此,通报其中7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及处理情况。
案例一
刁江荣口腔诊所,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候诊患者未戴口罩;消毒液配置不规范,未标记配比时间,无浓度检测等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
案例二
旭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诊所,该机构存在护士王某未正确佩戴口罩为患者服务;未及时更新高风险地区列表;消毒液未标注配置时间等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
案例三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福兴社区卫生服务站,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门诊日志登记不全;患者输液不开具处方笺;消毒记录登记不全;四类药品登记不全;涉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等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并立案调查。
案例四
林红斌口腔诊所,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无菌消毒间清洗池、操作台面达不到无菌要求;没有消毒测试记录,消毒间摆放私人生活用品等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
案例五
王玉娜西医诊所,检查中发现该机构无四类药品登记台账;患者未佩戴医用口罩;现场无法出示门诊处方;涉嫌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并立案调查。
案例六
芝罘月娥诊所,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门诊日志登记不全;未张贴“八必须、一严禁”、中高风险地区列表;医疗垃圾暂存点内医疗垃圾未封口、未贴标签、未及时转运的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
案例七
东口居委会卫生所,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无门诊日志;未张贴中高风险地区列表;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存在重大医院感染隐患,已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
卫监提示:医疗机构不遵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的,可责令停业,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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