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 虐杀动物血色交易链曝光
近日,一则虐猫直播视频被曝光。视频中的人不仅全程将自己的虐猫行为进行直播,还开启了直播打赏,观看的人只要出钱就能定制虐杀小猫的方式。记者调查发现,在虐猫虐狗等行为背后还有一条视频贩卖、直播打赏等黑色产业链。这条利益链上,有专门录制虐杀视频的虐猫者、有整理视频资源打包出售的专业贩卖者,还有专门在各种渠道拓展客户的中介和卖家。
虐待动物现象频发,手段极其残忍
李焜民是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他救治过不少患有疾病的小猫小狗。前不久,李焜民接待了一个不一样的“病人”:一只身上全是外伤、血肉模糊的流浪猫,已经奄奄一息。经过详细诊断,李焜民判断这只小猫被人用棍棒类的东西击打过,皮肉开裂,甚至有伤口已经化脓。他立即对这只小猫进行了治疗,两周后,小猫恢复了健康,被好心人收养。
这是李焜民第一次如此直观地接触被虐待的流浪猫,他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冲击:“我十分不理解。小猫又不会伤害人,就算不喜欢也没必要去伤害它啊!”
同样对虐猫行为很不理解的还有北京市民王琳(化名)。她至今记得6年前那个傍晚发生的一幕——她所救助的一只白色流浪猫被人剥了尾巴皮,浑身血淋淋地从小区生活广场的草丛里钻了出来。
尾巴对于猫的行动来说至关重要,没有尾巴,猫的跑动、攀爬、跳跃都会受到影响。“最后,那只猫的尾巴没有保住,它的生存生活能力大大降低。”想起当时自己用衣服把流浪猫包起来带回家时,猫在她怀里激烈挣扎的场景,王琳的眼眶湿润了。
王琳是北京一个救助流浪小动物群体的负责人。10年前,她和一群朋友因为救助流浪小动物走到一起,自发自费进行流浪动物的保护与救助。因为个人领养能力有限,他们在北京城内及郊区挑选了十几个群护点,与小区居委会和物业沟通好后,将一些流浪猫放在群护点进行集中看护,每天有固定人员对群护点的流浪猫进行投喂。
被剥皮的小猫、装作领养人领养动物后进行虐待、在群护点指使自家的狗追咬流浪猫……做动物救助多年,王琳见过、听过太多匪夷所思的虐待小动物行为。
贩卖虐猫视频牟利,催生黑色产业链
值得注意的是,虐待小动物行为的危害并不仅限于虐待本身。越来越多的人出于牟利或其他目的,将虐待小动物视频进行贩卖传播,俨然形成一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
近日,一篇标题为“男子花40元买100G虐猫视频,直播打赏还能定制死法”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文章称,电击、剥皮、火烧、开水烫、钳子断腿等虐猫方式之残忍,远超常人想象。
曾是虐猫视频贩卖者的“毛石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虐猫视频买卖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录制虐杀视频的虐猫者、有整理视频资源打包出售的专业贩卖者、有专门在各种渠道拓展客户的中介、有各种卖家。
而据媒体此前报道,售卖者一般通过微博、微信、贴吧等平台吸引“顾客”,购买者通过二维码或闲鱼链接支付,再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码观看视频。
当时记者通过QQ联系上一名卖家,对方说相关视频都由团队拍摄,普通视频10元一部,也可按要求“私人订制”。记者付款后,对方马上发来一个百度网盘分享码,打开后可看到一部30多分钟的虐狗视频,其中包含多种虐待手段。
据介绍,此类视频单部价格从2元到10元不等,打包价从30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卖家表示,一般价位是40元200条视频,且赠送“最新系列”,“都是30分钟以上有头有尾的好货”。有些“原创”视频的售价会高到1分钟1元钱,时长从半小时到1小时不等。也有原创者称可以500元打包全部视频。
制作、贩卖视频,能获取不菲利润。据透露,有人一年能赚十几万元。
加入相关群组甚至需要“投名状”
虐杀动物的视频除卖给个人外,也会出售给一些网站,供用户付费观看。价格往往根据虐杀手法的残忍程度和拍摄者资历来定。如果拍摄者是圈里的名人和红人,卖价就高;如果是刚入圈新人拍的,就相对便宜许多。
王琳透露,这种买卖直接搜是搜不出来的,“卖虐猫虐狗视频的群组,一般人很难发现并加入他们。”
据王琳介绍,其所在的救助流浪小动物群体的志愿者曾试图打入相关群组,但进群后会有人“考核”,询问志愿者为什么要入群,知不知道“规矩”,之前有没有类似的虐杀经历等。“要证明你和他们是一类人,才能让你真正接触到他们的‘业务’。因此,真正被曝光的现象只是冰山一角。”
媒体在2020年的报道中也提到,新成员加入此类组织一般要通过某些“测试”,如必须按其要求直播虐杀行为,做出“胜利”手势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群组成员会不定期地举办线下聚会,一起虐杀动物,不少人还专门从外地赶到约定地点,在现场拍摄地点、与买家现场交易。
除了贩卖虐待小动物的视频外,更有甚者利用小动物的性命勒索救助人。
有媒体报道称,广东东莞一男子假意领养流浪猫,领养成功后,便以流浪猫的性命为条件勒索救助人。有救助人被要求转账1000多元,在其拒绝转账后的第二天就收到了虐猫视频。
虐待动物暂不受现行法律的规制
为什么虐待小动物事件频繁发生且滋生出相关产业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分析,虐待小动物行为尤其是针对非野生动物的虐待行为,并不受我国现行法律的有效规制。
“目前,对贩卖、捕杀、偷盗、运输、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惩处。但对于单一的虐待动物的行为,基本上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制。”刘洪岩说,此外,随着近年来网络经济的兴起,部分利欲熏心者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试图通过网络发布虐待小动物视频赚取流量牟利,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虐待动物者,目前多是道德谴责及依据行业规范进行惩罚。如山西太原“开水浇猫”事件的施暴者,其就职单位在事件发生后与其解除了劳务关系;山东某高校大学生范某曾用火烧、电击、剥皮等恶劣手段将猫折磨致死,并把整个过程拍摄下来放在网上售卖,被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将“禁止虐待”写进地方性法规,但并未规定具体细则和违规后的处罚方式。如2014年发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不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
但国家层面尚没有专门的反虐待动物立法。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曹明德认为,其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个积极的推动者。“从立法程序来看,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以部门立法为主,比如环境保护法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推动。而对于小动物来说,谁是它的代言人?推动者缺位,立法进程必然会大受影响。”
尽管困难重重,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仍坚持认为反虐待动物入法很有必要。
曹明德认为,现在对于虐待猫狗行为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只能依靠道德评价,需要靠当事人的自觉、靠社会舆论维持秩序。但有些人缺乏羞恶之心和廉耻之心,可以无视别人的评价,因此道德评价显然不足以约束这类人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再任由这种没有良知、道德水准低下的行为继续存在,尤其一些人还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因此,对这种现象必须加以法律规制。”刘洪岩说。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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