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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不“牢靠” 律师解读:代言爆雷 明星是否需担责?

2021-10-03 17:47 大字

新茶饮市场仍旧火爆,继中国新式茶饮第一股奈雪的茶登陆港交所上市,被誉为奶茶界“拼多多”的蜜雪冰城正式启动A股上市。若蜜雪冰城A股成功上市,将成为继奈雪的茶后的第二家新式茶饮上市公司。

茶饮赛道风生水起背后,奶茶加盟行业的乱象却一步步浮出水面。打着“一线品牌”“明星代言”等旗号的奶茶“快招公司”近来频频爆雷,包括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吴昕2018年代言的茶饮品牌“茶炯”、郑恺代言的“茶主播”、李维嘉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号称张继科联合创办的“猴子的救兵”等奶茶品牌,纷纷曝出加盟商门店亏损、退费无门的问题。

加盟套路多,掉进“坑”里的奶茶加盟商

陆宁(化名)是山东临沂人,2019年初,他在网上看到一家奶茶品牌在招募加盟商,“当时我拨打了招商电话,他们招商人员立刻派专人跟我联系,表明大品牌的招商价格很高,并且有一堆政策保护,同个区域是没办法多开的。对方在了解我的资金状况后向我推荐了XX欧茶,称这个是个新品也是我想加盟的那个大品牌旗下,所有的市场运营团队都是同一个,刚刚进入市场,加盟费很低,而且商家正在大力度做推广,加盟政策很适合我。”陆先生告诉风口财经记者。

“招商人员还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区域只有我这一家,我还可以开多家店,并且后续还可能开放加盟权限。另外,所有设备是公司提供,设计图由公司出。我当时听完很心动,一周后我就到他们位于上海的总公司考察,到达上海后有专人陪同考察,办公区域有一层1000多平方,当时有很多跟我一样来自全国各地的考察者,我们在一起聊了下,觉得这事可以。”

陆先生在考察培训一番后,就选择了加盟,交了加盟费8万加1万的保证金。

陆先生称,他前前后后花了差不多20万元将门店经营了起来,但在经营后才发现,原本吹得天花乱坠的奶茶店,实际在线下的经营状况并不好,他每天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营收,后来连人都请不起,只能自己经营。而公司不仅售后服务没有跟上,当时承诺的扶持、运营等,事后都没有兑现,陆先生的店仅仅运营了半年时间就关门了。他后来找到公司希望退还部分加盟费,遭到了拒绝。

市面上还存在着很多类似的奶茶品牌,打着各种“知名奶茶”或“明星代言”之类的旗号招揽加盟商,但大多在收取费用后便不管不问,加盟商维权困难。业内普遍将这类品牌称为“快招公司”。而在今年以来,多家快招公司纷纷爆雷。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多名加盟商维权称自己加盟张继科联合创立的奶茶品牌“猴子的救兵”,却被品牌欠钱不还。据了解,目前已有100多位加盟商组成了维权群,其中损失少的有五六万,多的有三四十万,甚至还有人损失超百万。而一名加盟商透露,目前“猴子的救兵”公司已经找不到管理人员,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公司资产也早已转移。按其所宣称的5个月招了300个加盟商来估算,公司光加盟费就收了四五千万元。

图源:猴子的救兵微信公众号

公开资料显示,“猴子的救兵”是一家茶饮品牌,主要为用户提供茶饮和甜品,成立于2018年8月。而在上述微博用户曝光的合同上,显示落款为猴子的救兵(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猴子的救兵”曾与河南贵粮品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了收购签约仪式,贵粮集团出资3000万收购其品牌。天眼查APP显示,河南贵粮品牌管理集团成立于2019年5月,曾用名“登封市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由河南省国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图源:猴子的救兵微信公众号

风口财经记者向河南省国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求证,河南省国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各分公司项目的副总经理赵杰称,河南贵粮品牌管理集团对“猴子的救兵”没有收购成功,只是签署了意向协议。至于法人代表杨建峰因关联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而被限制高消费与此事无关,其主要因下属公司涉及到上百家,特别是牵扯到一些下属建筑企业造成经济纠纷而导致的,目前也正在解决中。

对于这次的事件,有网友表示,品牌出问题不能说是张继科的问题,但他并非一点责任也没有,作为代言人应尽到对其充分了解的义务,加盟商冲明星加盟,明星更应该谨慎代言。

“明星效应”并非定心丸,奶茶加盟需谨慎

近年来,茶饮赛道十分火热。沪上阿姨、7分甜、乐乐茶、奈雪、喜茶等耳熟能详的奶茶品牌相继获得融资,头部企业奈雪成功上市,对整个市场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进入这个热门赛道。但由于直营的限制,这一批目光便被转移到加盟模式上。

风口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曾前报道过的多起明星代言茶饮品牌致多家加盟商利益受损事件,经历大都相似。

除先前备受关注的马伊琍“茶之兰7亿奶茶诈骗案”外,吴昕2018年代言的茶饮品牌“茶炯”爆雷,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曾代言的“快乐方程式”奶茶品牌疑似跑路。奶茶加盟品牌被维权,仅仅跟明星相关的,今年就有4起之多。

图源:视觉中国

“加盟商大多数冲着明星效应才去的,觉得有明星背书,再加上品牌有明星加持曝光度会增多,也利于开店”。曾做过餐饮连锁品牌经营的李先生向风口财经记者坦言。

就明星代言这一问题,风口财经记者咨询过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于华忠 ,他表示,就明星代言这个问题其实是有争议的,但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明知虚假,明星担责是合理的,但很多时候无法证明,毕竟明星不是鉴定机构,认知能力也有限。“代言也有不同形式,有一种是“我用XX产品”式代言,这是可能产生较大危害的一种,个人认为,如果明星实际上并未使用XX产品,这就是一种虚假陈述,这种代言应该是属于比较容易监管的;另一种是明星仅扮演广告片的角色,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担责。”

于华忠介绍,“明星代言”需要承担责任的两种法定情况: 第一种,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况比较好举证。

第二种,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只有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代言人承担有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这类情况对于受害者来说,是非常难以举证的。

那么,对于公众人物是否有意代言虚假产品的标准是什么呢?

对此,于华忠直言,最重要一条就是看公众人物在代言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明星在代言之前有义务认真了解、体验、使用所要代言产品,如果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等所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商品价格信息作虚假表述,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都属于明显的故意行为。

避免掉入加盟陷阱,律师来支招

如今,茶饮市场火爆,头部品牌难以进入,新兴品牌良莠不齐。那么,像陆先生一样想要加盟新兴品牌做选择时,如何避免加盟陷阱呢?

对此,于华忠建议,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去考察品牌方: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核实该企业有无诉讼、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二、从网络上搜索该企业有无负面消息,仅供自己辩证参考;三、实地考察该企业的经营场地(当然诈骗团伙会造假, 但也可以多方考察),并与企业人员多方交流,从中可以或多或少能发现蛛丝马迹;四、委托律师、投行专家对该企业做法律、商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如果不慎陷入加盟陷阱后,应如何维权?

对此,于华忠有三点建议:

一、向当地商务部门投诉。

“加盟商业活动是谁主管, 你知道吗?”绝大多数加盟商不知道,在对企业进行投诉时, 最常去的就是税务、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唯独没有商务局,而商务部门恰恰是加盟活动的主管部门。

二、向市场监管局(原工商)部门投诉。向工商机关投诉主要适用于特许经营企业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等。

三、直接法院起诉,在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无果后, 加盟商可以选择法院起诉,在起诉的时机上,建议在没有开店使用特许经营资源之前为宜。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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