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盔骑士,小心亏大了
送外卖与快递的骑手、接送孩子的家长、风风火火的上班族……如今的街头巷尾,可以看到许多人加入到电动车 “大军”,而驾乘者是否佩戴头盔,也成为关乎电动车出行安全的“头”等大事。 9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发布关于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行为,如果经过劝导仍不改正的将拟处以20元罚款。近日,记者走访岛城街头发现,目前有许多电动车驾乘者上路时没有自觉戴头盔,而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针对山东本土交通通行状况的电动车管理法规或在不久出台,让骑电动车戴头盔成为一项强制规定。
现状
居民骑电动车不爱戴头盔
近日,记者走访岛城街头巷尾发现,如今除了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也有很多居民会在出行时选择骑电动车。在闽江路与徐州路路口,9月21日上午11点至11点10分,在10分钟内,共有17辆外卖电动车经过此处,其中有5位骑手没有戴头盔;同样的10分钟,普通居民共有6人骑电动车经过此处,6人全部都没有戴头盔。在南京路与江西路路口,中午11点50分至12点,10分钟内,共有21辆外卖电动车经过此处,其中有6位骑手没有戴头盔;同样的10分钟,普通居民共有9人骑电动车经过此处,其中8人没有戴头盔。记者在市区路口候了几个红绿灯发现,岛城绝大多数居民骑电动车时不会佩戴头盔,甚至在电动车载人行驶的时候,同样是两人都不戴头盔。
“没有买头盔,我平常就是3公里之内的路程,骑电动车代步,骑行速度也不快,没事的。 ”在闽江路上,当记者问到一位女士为什么不佩戴头盔时,她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买过头盔,骑了一年多电动车,一直都是如此。“现在天气热,戴头盔太闷,捂出一头汗既不舒服又影响形象,何况还会把发型给压坏。 ”提到戴头盔,在徐州路一家房屋租赁店工作的刘先生有些不屑,“我平时骑电动车上班、看房,要是手里拎着个头盔进出,也会显得怪怪的。 ”
成为外卖骑手前,宋先生几年前也曾是无盔大军中的一员。从2019年开始送外卖以后,他还是选择戴上了头盔。 “像我们外卖小哥,现在都会戴头盔,公司也要求我们戴。平时上路,交警看到我们不戴头盔,也会提醒我们。 ”宋先生告诉记者,如今不戴头盔的外卖小哥很少,都不是“正规军”,其中不乏有人觉得天气太热,有人觉得距离较近,才会抱有侥幸心理不戴,但这只是个例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岛城许多普通居民对电动车交通法规知之甚少。记者随机采访了15位亲朋与邻居,其中有11个人表示不知道驾乘电动车要戴头盔,有4人表示应该戴头盔。而这4人中,只有1人看到了近期公布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说法
山东不戴头盔驾电动车或将被罚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戴头盔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从去年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从去年以来,“一盔一带”安全行动在山东各地广泛开展,其中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要戴头盔的引导可谓是花样百出。但不少一线执法者感叹,因为缺少法律依据,管理起来缺少底气。
此次山东发出的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此行为进行了明确,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前灯和后灯;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
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的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这也就意味着,通过立法后,驾乘电动自行车如果不佩戴头盔,将被罚款20元。
延伸
“一盔一带”行动守护驾乘人员安全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省内已有城市应声而动,例如,潍坊市近日通过了《关于深入实施<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驾乘人佩戴头盔确保安全的意见》,所有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后,记者从青岛市公安部门获悉,目前岛城尚未有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车驾乘人必须戴头盔。青岛市目前主要通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全市所有摩托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鼓励提倡全市电动自行车骑手自觉、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悉,自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青岛交警迅速开展工作,在全市加大“一盔一带”执法力度。截至6月末,青岛交警通过路面巡逻、视频抓拍等方式,共查处未戴头盔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560起,通过严格执法、教育训诫,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执法、教育劝导和公益宣讲的有机结合,有效地树立了驾驶人佩戴“生命之盔、安全之带”的意识。下一步,青岛交警各部门将加大宣教力度,进一步落实全市所有摩托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鼓励提倡全市电动自行车骑手自觉、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全面铺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减少交通违法和人身伤亡数量,提升青岛市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小小的头盔在发生意外时,确实能成为 “护头之盾”,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无疑是给宝贵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险。
链接
正确选择与佩戴头盔
电动车头盔该如何选择?如今安全头盔种类较多,有全盔、四分之三盔、揭面盔、半盔等,驾乘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先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的产品,不要过紧或松。同时,购买前请认准具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使用具有3C认证的安全头盔,安全性能强,能在危险状况下减少伤亡的几率。
要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呢?首先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解器开至最大。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舒适的佩戴方法。
本版撰稿摄影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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