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如何申领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继续实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不同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分别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条件?记者进行了整理。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窦圆娜
◆失业保险金
政策内容: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按规定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核定领金期限。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按申领时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报程序: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网上申领,对网上申领有困难的,可在最后一次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线下申领。
◆失业补助金
政策内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期限最长3个月。
按照要求,2021年8月1日(含)之后申领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
申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100元/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5年的400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20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100元/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补助金不可与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同时享受。
2020年至2021年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期间,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
申报程序: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网上申领;对网上申领有困难的,可在最后一次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线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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