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山东职称评审“新标尺”畅通申报渠道

潍坊晚报 2021-04-28 09:20 大字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贯穿到职称评审全过程,对职称评审主体、适用对象、评审程序等作出新规范,让职称评审工作有了“新标尺”。《办法》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放出活力”是《办法》最为显著的亮点。《办法》明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省级标准、市级标准。

除了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权,职称评审管理权也进一步下放。根据《办法》,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除尚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由人社部门兜底组建外,评委会皆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人社部门负责核准备案。评委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评委会,纳入全省评委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目录清单范围的,其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畅通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公示后,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其申报评审材料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新闻推荐

温暖天台山

俯瞰天台山刘继远摄天台山奇石贺昕再次踏上前往天台山的旅程,依然难掩内心的激动,明媚的阳光如少女温柔的眼眸,驱散料峭春寒...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