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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说法 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冤不冤?

华商报 2021-03-08 02:37 大字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例,有人因为偷看了同事密封的工资单而被公司开除,双方对簿公堂,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事件回顾

前台人员拆看同事工资单被开

诉至法院两次审判均被驳回

王阳于2018年5月16日入职一家酒店工作,合同期限自2018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其中试用期六个月。2018年7月2日下午6时许,王阳在前台私自拆开并查看同事周小(密封的)工资单,周小发现后通过保安部调取监控了解情况。

公司《员工手册》行为准则严重违规章节第18条规定:“无端骚扰客人或员工,窥视他人隐私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同时《员工手册》行为准则纪律处分章节规定,严重违规第一次触犯即予以开除。2018年7月8日,公司决定即日解除劳动合同并事先通知了工会。

2018年8月14日,王阳申请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18年9月17日,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王阳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不予支持。王阳不服,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已直接向王阳送达,并通过劳动合同附件的形式向王阳告知,该《员工手册》的制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系员工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故公司认为王阳私自拆开查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属于窥视隐私行为,并无不当。公司在解除与王阳的劳动合同前,通过函件将解除决定和理由通知了工会,工会亦同意公司的处理决定,因此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履行了通知工会的义务。

综上,公司解除与王阳的劳动合同,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该解除行为合法、有效。王阳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王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员工手册》行为准则严重违规章节第18条规定:“无端骚扰客人或员工,窥视他人隐私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王阳上诉认为《员工手册》并没有明确“工资单属于员工隐私”属强词夺理。密封的工资单从外表看属于信件类,从内容看反映的是个人工资收入,涉及个人财产情况。故王阳私自拆开查看同事密封的工资单,就与窥视隐私行为的性质并无本质差别。

综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阳、周小均为化名)

记者街采

多数人称关心同事工资但不会偷窥

也有人表示不至于上升到法律层面

薪水,把它称之为职场中最敏感的话题一定不为过,很多企业是不公开薪酬的,理由是为节约成本、避免人才流失等。那么,你看过同事的工资单吗?你知道薪酬在很多单位都属于保密范畴吗?

3月7日,华商报记者街采了20名市民,有13人说,会关注同事的工资,但不会去偷窥。另外7人说,不关心,各干各的活,各拿各的钱。

有15人称,和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本没注意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也不知道薪酬属于保密的内容,“一般觉得工资只是隐私,有时候在好奇心驱使下会互相打听询问,但要是专门去偷窥就不太好了。”王先生在一家企业工作了8年,他说,开始工作那段时间,每月发工资时,大家会小范围地晒一下。如果同样的岗位,自己拿的没其他人多,也会从中反思、寻找差距,“熟悉的人,也不会把这个当作秘密。”

还有市民说,现在每月的工资到账都会收到短信,有时候也会看一下同事的短信,被发现后,顶多开几句玩笑,也不会上升到道德或者法律的层面,“我觉得因此被开除,有一点冤枉。有的单位每月还进行收入排名,让大家你追我赶,也没啥啊!”

律师说法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私自查看同事工资侵犯隐私,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王阳私拆同事密封工资条的行为属于侵犯同事隐私。第一,工资本就属于个人隐私,是个人财产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打探、泄露。第二,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王阳侵犯同事隐私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员工手册制定程序合法且已经送达王阳,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有制度依据。

另外,本案中王阳于2018年5月16日入职,并约定试用期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竞之:与公平原则相悖,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明显欠妥

王阳的行为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但并不至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不属于劳动合同的根本违约,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处罚,与公平原则相悖,给予警告或者调低当月绩效等处罚措施更为妥当。

况且《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那么,在薪酬保密的情况下,劳动者对于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缺乏知情权,同工同酬也就难以得到保障。可见,即使工资保密条款是基于双方合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仍然明显欠妥。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不冤,这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很显然,王阳侵犯了同事的隐私权。那么公司对侵犯他人隐私的员工能否开除?根据涉案公司的《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无端骚扰客人或员工,窥视他人隐私等”属于严重违规。同时,《员工手册》行为准则纪律处分章节规定,严重违规第一次触犯即予以开除。涉案公司根据以上规定将王阳开除,无可厚非。

从王阳的行为涉及法律部分的问题来看,偷看同事工资单被开除,显然不冤。建议公民在工作中生活中,都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

网友热议

■@大草坪:偷窥人家工资单,钱也落不到自己头上,还是平常心比较好。

■@车轮上的瓦尔登湖:今天偷窥同事隐私信息,明天就能偷窥客户信息。

■snake_pig@:在没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偷看工资单确实不道德。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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