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开始执行
本报讯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指出自2021年3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0年)》,凡例、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经过这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本次目录调整除国家常规准入品种外,还包括国家谈判药品119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
青岛市医保局根据当地医保基金负担能力和管理要求,遵循《国家药品目录(2020)》要求,自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版国家药品目录。 (记者 王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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