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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定纷止争”为“无纷无争” 龙口法院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烟台日报 2021-02-26 09:31 大字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龙口法院做了典型发言。变“定纷止争”的工作目标为“无纷无争”, 该院探索打造“法润芝阳”诉源治理模式,激发诉源治理源动力,畅通诉源治理主渠道,取得明显效果。2020年,该院收案13210件,同比下降5.43%,是8年来收案数首次下降。

抛弃数字政绩

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

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龙口法院连续多年收案数呈两位数增长,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亦居高不下,导致办案周期过长,案件质量不高。针对这一问题,2019年以来,龙口法院新一届法院党组深入调研,提出“办案多不是贡献多”“办案少不是奉献少”的理念,抛弃数字政绩,把工作重心移至诉前。

在法院推动设立诉调对接、道路交通、工会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力整合解纷资源,减轻群众诉累。以道调委为例,自引入诉前调解模式以来,每年1500多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原有的两个专业审判团队因“无案可办”而解散。2020年,该院收案数出现8年来的首次下降。以道调委的有效运行为契机,龙口法院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定纷止争”,而是深刻把握诉源治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求,从根本上杜绝矛盾纠纷,把司法服务的阵地前移,依靠党委政府力量打造“无纷无争”的“无诉社区”。

“不告不理”是传统法院工作方式的基本定位。但是,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与治理模式的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不仅仅体现在法庭上,更体现在日常生活生产各个方面。为主动回应这种变化,2020年伊始,龙口法院在充分论证镇街区发案数量、人员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的情况下,发布“法润芝阳”诉源治理实施方案一号文件,积极争取镇街支持,分批次探索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点。龙口法院党组把诉源治理工作站建设工作作为年度一号工程,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和派出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润芝阳”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站的统筹指导,着力打造由诉讼服务中心牵头、集约中心总负责协调实施、各相关部门主动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整合资源

让多元解纷“名副其实”

“当前,在基层治理方面相关参与部门不少,包括村级调解主任、镇街司法所、行业调委会等,但作用发挥差强人意。”龙口法院诉源治理中心主任张卫青表示,“不少基层解纷组织形同虚设,大量矛盾纠纷未经调解直接进入诉讼,多元解纷拦河坝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不仅增加了诉累,也产生大量信访隐患,浪费司法资源。”

按照“法润芝阳”模式,龙口法院充分利用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改革过程中优化出的18名资深法官和骨干力量下沉一线,全程靠前指导。同时,紧紧依托院机关和派出人民法庭各审判专业团队,建立以诉源治理社区法官为前端、诉源治理工作站为纽带,诉源治理集约指挥平台为中枢、院机关各审判团队为保障梯次推进、结构合理的诉源治理队伍。此外,根据镇街需求,集约指挥中心可指派成立社区法官牵头、法官为主体的诉源治理巡回工作队,定期到站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

龙口法院还建立诉源治理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司法建议。分析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呈现的特点、问题,以及各镇街收案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强化风险研判,围绕当地重大项目、主导产业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强化司法引领,为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提供法律指引和示范裁判案例,加强对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日常联络、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有机衔接,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

健全机制

推动“无讼社区”创建

建立诉源治理就地解纷机制。对主动到站、街道(乡镇)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对依法应当或者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或者先行仲裁的纠纷,指引当事人选择相应途径。诉源治理工作站将主动参与当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有条件的工作站还将邀请社会力量参与诉前多元解纷。对涉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工会以及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纠纷,可移送相关部门开展诉前委派调解,也可由诉源治理工作站牵头、邀请部门派员共同参与化解,实现工作站与乡镇各部门预防化解纠纷的良性互动。

充分发挥“一站式”建设成果,建立诉源治理集约辅助机制。将诉讼服务关口前移,实现诉前委托鉴定、在线音视频调解、指导立案、协助送达等审判辅助功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通为群众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集约数字解纷手段,强化信息化应用,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将当地调解资源全部纳入,汇聚线上多元解纷集约立案方式方法。

建立诉源治理网格法官机制,深入基层解纷体系,推进基层善治,止纠纷于未发,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派出人民法庭的纽带作用,建立与城乡社区(村组)的指导协作关系,支持和促进社区(村组)“两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通过进社区(村组)开展法治讲坛、以案说法等活动,指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参与治理、主张权利和解决纠纷,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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