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能再被手机“绑架”
教育部印发《通知》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学生是否可以带手机进校园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通知》中提到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同时,学校也要细化管理,提供必要保管装置,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学校在学生使用手机方面,也都摸索出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
两年前山东已出台相关规定
实际上,近年来,手机等电子产品是否可以进入校园,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曾多次提出过禁止手机进校园的建议、提案等等。
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还要确保学生信息通信的权利。《通知》明确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早在2018年11月份,山东实施了《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实行统一保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岛城学校有自己的成熟做法
禁止手机进校园不少岛城学校也都摸索出了成熟的做法。“早在2016年学校就出台了学生手机的管理要求,现在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可以说学校落实起来更有依据了。”青岛实验高中副校长邱若东说,“学校绝大部分学生住校,对于学生带的手机我们也实行统一管理。如果学生遇到特殊情况或需要跟家长联系,可以跟班主任申请使用手机。”
青岛十七中同样要求学生不带手机,如果学生确有需要带手机,则建议家长给学生配备仅有通话、发短信等功能的非智能机。“如果学生携带了手机,我们要求统一放在班主任处保管。如果碰到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老师会暂时没收,并与家长沟通。”青岛十七中教导处主任李同军说。
“学生把手机带到学校总体上来说是弊大于利,我们也不建议学生带手机。如果学生真有需要联系家长,可以随时找老师,都可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学生确实有需要,则需要保管在班主任处或者放在专门的储存柜里。”青岛第二实验初中德育主任邹良林说。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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