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按在籍学生总数5‰确定

青岛晚报 2021-01-30 05:38 大字

本报1月29日讯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相较于以往的政策,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整合了评优项目,普职同步开展评选;统一了评选比例,数量保持稳定,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在籍学生总数的5‰和1‰确定,省级优秀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行政班级总数的5%确定。

据介绍,《管理办法》将以往面向普通高中开展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的评优项目,统一整合为三类: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班集体。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步部署,分别组织评选。每年度组织一次。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王世锋)

新闻推荐

冬春季疫情防控 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