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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二十条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评比考核事项减半 不得要求随时回复工作群

齐鲁晚报 2021-01-16 05:08 大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巩悦悦

实习生李云萍蒋铭琨

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新闻发布会,公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提出20条减负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相关报表填写负担、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等5个方面。各级单位要在2021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清理,确保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清单》明确,严禁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层层签订责任状。严禁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观摩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中小学校或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夹带搞评比打分、排名通报。

不得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中设置繁琐的评审程序和材料,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

《清单》强调,要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参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滋病等重要专项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务。严格规范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先评优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严格规范省市县三级教师评先树优和资质评定活动。

《清单》强调,严禁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在民办学校领取报酬。

要严格限制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会议文件数量,不得在工作群、政务App上滥发通知、随意安排工作任务,不得要求教师随时回复工作群信息。

《清单》强调,不得简单以教师学习笔记厚不厚、在线学习时间长不长、政务App分数高不高等评价教师政治学习成效。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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