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将带病出庭还希望去医院调查被抱错原因
“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姚策(右)与代理律师合影(受访者供图)江西九江青年姚策28岁罹患肝癌晚期,治疗过程中发现养育自己长大的父母并非亲生父母,而这一“错误”发生在28年前其出生的医院。由于医院工作人员抱错孩子,导致出生后的姚策与另一个孩子错换人生28年。9月11日,该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开庭,原告索赔约300万元。9月24日记者从姚策家属处了解到,该案将于9月25日上午再次开庭。此前因身体原因未参与庭审的姚策此次将出庭,并计划在庭审结束后去医院调查自己被抱错的原因。◎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施娟
一审未宣判
今年3月,江西九江的许女士准备割肝挽救晚期肝癌的儿子姚策时才发现,自己和丈夫与儿子并无血缘关系,姚策实为河南的杜女士和郭先生的亲生儿子。28年前,许女士与杜女士在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因医院工作失误,相隔十几小时出生的两个男婴被错抱,导致两人错换人生28年。
姚策亲生父母认为,姚策在出生时因被错抱,导致其脱离自己的监护,其未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
9月11日,该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开庭。姚策的生父生母作为原告出席庭审,其养母作为证人出席庭审。而姚策则因为身体原因在住院治疗,无法出席。
该案中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元、抚养非亲生子抚育费28万元、已产生医疗费74万元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300万元。当日的庭审并未宣判。
当事人出席再审
记者了解到,9月25日该案将再次开庭。案件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关于此次开庭是否会当天宣判目前我并不清楚。但是我想之所以法院会通知我们继续开庭,肯定是法院认为该案还需要核实一些证据或查明相关事实。”
周兆成律师说,就本案原告姚策亲生父母一家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抱错婴儿事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以及姚策单独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代理律师团在早前的庭审中向法院一共提交了27组证据。这些证据从“28年前,原告杜新枝、第三人许敏在被告生产病历资料以及原告DNA鉴定资料,郭威以及姚策亲姐姐乙肝检测结果单、姚策患癌病历资料,以及郭威幼年时注射乙肝疫苗等关键证人证言等”全面锁定了本案的关键事实。
记者得知,除了出席当天的庭审,姚策还有另外一个心愿。在庭审结束后,他想“亲自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调查自己被抱错的原因”,寻找当年的医生和护士。这一说法在代理律师处证实。
“更渴望了解真相”
“姚策告诉我,他这个心愿由来已久。由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一直对28年前的‘错抱行为’置之不理,所以令他非常痛苦,情绪饱受折磨,从而让他病情持续恶化。”周兆成说。由于姚策病情恶化,一审开庭后家属告诉记者,“不想陷入马拉松式的官司,我儿子的生命等不起,他的病情不等人。”
周兆成介绍,9月20日姚策携妻儿从江西回到河南老家,去了亲生父母的家,与另一位被错换人生的当事人郭威一家见了面。在洛阳,他见到了自己87岁的姥姥。9月24日去了兰考,回到自己亲生父亲的老家探亲。“整个行程安排得非常满,因为姚策探亲后还要急着赶回上海继续治疗。”
姚策在与周兆成聊天时说,“坦白地说,与赔偿相比我更渴望了解真相,所以我想趁自己现在还有一口气,希望可以亲自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看看”
希望亲自去医院调查
周兆成告诉记者,在这个事件中,医院丢失了家属以前的病历资料,对此他认为,医院应该负责任。其介绍,对于庭审中医院丢失病历,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在责任承担上,依据《侵权责任法》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姚策说,“虽然上次(开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负责人没有来,但是从我个人而言,我还是一直希望能够去直面医院方代理律师出席这次庭审,因为与死亡相比,我更渴望了解真相。对于现在已经重病缠身,也许明天即将死去的我来说,能够了解28年前的真相,也是对我自己生命的一种尊重。”
“开完庭后,我希望可以去医院看看,顺便拜访下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部分领导和医护人员。因为对于我而言,也许这次开封之旅将是我生命中最后一次旅行,28年前,我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出生,因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让我无法决定自己的家庭。28年后,因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案件开庭,我再次来到这里。我现在身体疼痛非常严重,所以我特别珍惜这一次来开封的机会,希望亲自去医院调查,能够解答我心中的疑惑,也算完成我一生最后一次心愿。”姚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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