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山东高速真正“高速” 山东省将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计时速提升到120km/h 瞬间超速不再是罚款、扣分依据
本报8月28日讯28日,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其中,全省高速设计时速提升到120km/h,全省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区间测速管理等举措备受瞩目。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高速公路限速问题,发布会上透露,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于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当前,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点测速,二是区间测速,三是移动测速。单点测速的使用主要是针对限速值不一、路况复杂、安全标准不高的路段,受这些客观因素制约,在此之前,山东省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的路段,会把注意力放在测速抓拍,看到测速提示标志往往会紧急刹车,而且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违法有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将全面铺开,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为进一步让山东高速“高速”起来,山东将全面提升全省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将设计时速都提升到120km/h,已经完成了济青高速、滨莱高速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四改八”改扩建,通行效率大幅提高。今年11月份,全长232公里的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工程将建成通车,到今年底,山东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比例将由2017年底的占比16%提高到26%,届时通行条件将大为改观。
为最大程度保障道路通行,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均为边通车边施工,需进行交通转序(即通行车辆需要在道路左、右幅之间转换行驶),造成施工路段、未施工路段、转序路段等多种路段并存,不同路段对应不同限速值,易使驾乘人员形成限速“忽高忽低”的印象。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改扩建路段施工组织,在保证施工进度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转序点,提升司乘人员的通行体验。(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于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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