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推动“大民生”
本报讯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了“四号检察建议”。为积极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山东落地落实,聚焦窨井盖综合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8月19 日,受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委托,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代表省检察院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善东送达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结合本省实际制发的窨井盖治理检察建议。据悉,这是今年省检察院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
段连才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并就落实好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检察建议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周善东副厅长表示,将详细研究检察建议的落实举措,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工作情况将及时反馈省检察院。
据统计,仅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就有155件(其中死亡 16 人)。当前正值汛期,窨井盖直接关系百姓出行安全。省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的同时,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深入细致分析山东省窨井盖管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冯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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