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能源系统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规范公权运行 强化监督监管
□通讯员 杨宪坤 车路
记 者 陈巨慧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全省能源主管部门履行法治政府情况,纳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全面推进能源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规范公权运行,强化监督监管。
近年来,全省能源系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和《深入推进能源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核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等50多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全面梳理省市能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立改废”建议。2019年,省能源局起草的《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列入2020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指导监督全省能源企业,特别是重点能源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依法做好合规性管理。建立有效的合规性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依法合规覆盖整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职责权责运行与监管。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职责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省能源局编制职责任务清单200项,其中140项职责任务制定了工作规范,编制了工作流程图。印发公布了《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共72项权力责任事项。全面厘清省市县三级实施主体和权力责任。主动公开12项“一次办好”行政权力清单,详细介绍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期限和办理成本,并对“全程网办”“零跑腿”“全省通办”事项进行说明。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和停止运行、封存管道重新启用的告知”“油气管道竣工测量图的备案”两项,最快3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创新审批服务便民机制。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省市一体化运行”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一次办好”改革落到实处。积极推行“网上办”“一链办”“预约办”“极简办”。两年来,省市县三级能源主管部门共办理行政许可业务450件(网上受理380件,实体窗口受理70件),制发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证(PVC卡)3万个,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疫情期间,“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等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实行“不见面审批”,助力能源企业复工复产。
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做好全省能源系统监管事项梳理和接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以及市县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数据共享。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共确定监管事项23项,其中认领4项,梳理新增19项,检查实施清单12项。与权责清单相衔接,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采煤塌陷地治理、油气管道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等实施监管;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大对保留、取消、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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