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今日山东> 正文

汽车溅水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青岛早报 2020-06-30 04:47 大字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慧谦说,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下雨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司机行车溅水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面临法律上的处罚。

“如果行车溅水行为损害了路边行人的权益,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杜慧谦告诉早报记者,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损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由此可见,无论司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只要其行车溅水行为造成了路人民事权益损害,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路人要求司机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是完全正当合法的。

新闻推荐

2022年山东省要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刘真真)6月2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同志解读山东省新近出台的《山东省氢...

山东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山东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