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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到2022年要建成加氢站30座 十年三步走 培育“鲁氢经济带”

山东商报 2020-06-25 09:38 大字

6月24日上午10:0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省将建设国家氢能与燃料电池示范区,构筑“中国氢谷”“东方氢岛”两大高地,建设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2022年将建成30座加氢站。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刘建宇

年产氢气260万吨居全国首位

据悉,山东省氢气来源广泛,氯碱、焦化等行业副产氢资源丰富,化石燃料制氢规模较大。据有关机构初步测算,全省年产氢气260万吨左右,居全国首位,大部分为工业副产氢,品质较好、价格低,具备大规模利用的成本优势。同时,山东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全国第一、风电装机规模全国第四、在运在建核电装机570万千瓦,具备新能源制氢的良好条件。

在发展阶段上,《规划》围绕建设国家氢能与燃料电池示范区,实现“三步走”。2020年到2022年,为山东省氢能产业全面起步期,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商用车领域率先示范推广,省域内累计示范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左右;实现燃料电池在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储能等领域的试点示范。2023年到2025年,为氢能产业加速发展期,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0000辆,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氢能在电网调峰调频、风光发电制氢等领域应用逐步推广。

新购公交按比例选用燃料电池汽车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表示,在发展布局上,着力“构筑两大高地、布局两大集群、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构筑两大高地,围绕“中国氢谷”“东方氢岛”建设,将济南打造成为氢能产业创新研发、装备制造、商务会展、商业应用基地;将青岛发展成为氢能轨道车辆及船舶研发制造、氢能港口机械及物流应用、氢能热电联供及固定式、分布式电源研发应用基地。布局两大集群,形成以潍坊、淄博为龙头的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集群和以聊城、济宁为龙头的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产业集群。借助两大高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两大集群氢能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壮大青岛-潍坊-淄博-济南-聊城-济宁为重点区域的“鲁氢经济带”。

在重点推动燃料电池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方面,山东省将优先开展城市交通试点示范,鼓励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聊城等市率先将燃料电池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新购置或更换城市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时按一定比例选用燃料电池汽车。逐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在工矿区、港区、重点产业园区示范应用,有效减少作业车辆污染物排放。鼓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商业模式。探索推进燃料电池在港区作业、轨道交通、船舶和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2022年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

按照山东省加氢站建设规划目标,到2022年,要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目前山东省加氢站发展情况如何,有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善东表示,目前,氢能的使用主要应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集中在公交、物流等商用车领域。

“加氢站是支撑氢能源汽车使用的重要设施。山东省现在运加氢站6座,主要分布在济南(1)、潍坊(2)、聊城(1)、济宁(1)、德州(1)等地。其中,青岛、潍坊、济宁等3市已发布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周善东表示,山东省在加氢站建设、地市级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正在组织制定《山东省加氢站技术导则》和《山东省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加氢站设计、建设管理相关技术要求、加氢站审批流程、规范运营、安全管理等有关内容,目前该技术导则和管理办法已通过第一次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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