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HT316单克隆抗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HT316单克隆抗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HT316单克隆抗体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投资12.8亿元建设HT316单克隆抗体项目,年产HT316单克隆抗体500万支,每年生产25批次,每批次生产20万支。项目位置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邦生物科技产业园北侧,占地面积130.58亩,厂房总建筑面积181996平方米,包括1—4生产车间、办公楼、研发楼、仓库及公用工程车间,其中3#车间、公用工程车间等用于拟建项目生产,其他车间暂作为仓库使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南,龙泉路以东。
联系人:韩延波
联系电话:18705380102
电子邮箱:10881986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92
电子信箱:sdhky03@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山东泰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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