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获赔近300万 是否涉嫌犯罪引热议
近日,据媒体报道,居住在山东的李某因虚构行程,利用近900次航班延误从保险公司获赔近300万元,目前她因涉嫌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
据媒体报道,李某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自2015年以来,李某为了逃避系统核查并购买到多份航空延误险,除利用其本人身份信息外,还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从亲朋好友处要或骗来20多个身份证号以及护照号,虚构不同身份购买机票,每次购机票都要用四五个身份;每一个身份,最多购买30到40份延误险。李某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理赔金高达近300万元。
该案件披露后在公共平台引发了争议。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以及民航领域的专家,对该事情进行了分析。
有律师认为不构成欺诈
有网友和法律博主认为,李某无罪。以法律博主“皇城根下刀笔吏”为例,他认为,虽然李某虚构了事实:谎称护照证件丢失更换多本身份护照证件、未经亲戚朋友同意利用别人身份证件购买机票和延误险,但是,这两个虚构事实行为都没有指向航空保险公司,对航空保险公司来讲,是不构成欺诈的。
“构成欺诈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主观恶意。如果没有突破规则的主观想法,是不构成主观恶意的。”“皇城根下刀笔吏”称,李某的所有行为都是在保险公司规则设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在理赔或退票的关键环节上,何来诈骗呢?
有律师认为涉嫌诈骗
6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谭蕾律师和赵莉芸律师,两位律师均认为,李某冒用他人名义,在他人不具有真实出行目的情况下签订保险合同,在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出现延误时就在飞机起飞前将票退掉,尽量减少损失,以及一旦发生延误便着手索赔,可知她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囿于律师目前尚未从公开渠道获知案涉相关航班延误保险条款,律师仅从假定情况下进行分析,若保险公司理赔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乘机人’已办理值机手续。且李女士基于前述理赔条件为‘乘机人’办理了值机手续后以航班延误为由索赔,那么即使航班延误客观上非李女士所能控制,因‘乘机人’不具备真实的出行目的,却办理了值机手续,使得保险公司误认为相关行程真实存在。此种情形下可以说李女士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保险公司陷入错误认识(认为‘乘机人具有真实的行程’)后进行赔付,最终李女士实现了非法占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或保险诈骗罪。”两位律师表示。
另外,谭蕾律师、赵莉芸律师认为,“若李女士在冒用他人名义购票和理赔之外未虚构其他事实或确认虚假事实,其行为或难以用刑法评价。”
红星新闻记者 许媛 杨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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