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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析 物业应采取安保措施公安机关应及时调查

半岛都市报 2020-06-09 01:50 大字

一枚易碎的鸡蛋在重力作用之下也能砸破成年人的头;一个苹果核从高空抛下就有可能要了楼下玩闹孩子的命……近几年,如何保障头顶上的安全,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

针对这个话题,新通过的《民法典》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是谁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另一方面却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以后往往能够找出肇事者,这样一来,就能够大大减少“一人抛物,全楼买单”这种案例。另外,因为明确了责任,物业公司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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