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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今年1-4月税收指数,市场主体活力回升向好济南省会首位度进一步提升

济南日报 2020-05-31 11:26 大字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范俐鑫)为深挖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山”,山东首创推出了税收经济指数体系。记者近日获悉,今年1-4月,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和济南市的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显示,虽受到疫情影响,但目前山东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态势回升向好趋势明显。济南市与全省税收指数变化态势保持一致,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会首位度进一步提升。

据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学武介绍,税收指数是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经济发展变化的一系列指标体系。目前,山东省税务局从税务登记和增值税发票两个关键数据入手,研究建立了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其中,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包含三个分项指数: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纳税主体发展指数,用于反映纳税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和变动趋势。

在2020年1-4月山东省纳税主体活力指数中,从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来看,1月份新增纳税主体减少,指数偏低,但趋势与往年新增纳税主体周期性变动相一致。2月份,因疫情严重影响新增主体活力,导致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新增市场主体活力迅速恢复,指数上扬。截至4月,基本达到去年底水平,指数趋于平稳。从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来看,因疫情期间新增主体和注销主体同向增减,带来同比指数较为平稳,且各月均高于去年同期,仅2月略有下降,活力没有受到明显冲击。从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受春节及疫情叠加因素影响更为明显,1、2月份均呈现下降趋势,且2月下降幅度较大,3月份起指数开始回升,与2019年相比,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将会呈现向好的态势。”省税务局副局长宋永信介绍,2020年4月,全省新增纳税主体6.66万户,环比增长37.48%;注销纳税主体2.64万户,环比减少34.80%。截至4月底,全省累计存续纳税主体340.5万户,环比增长1.22%,同比增长15.19%。

另外,2020年1-4月山东省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显示,2月份山东受疫情影响市场交易总量约为去年同期的七成。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3、4月份逐月回升,4月份市场交易总量已超去年同期,显示出市场活跃度提升,经济呈现企稳向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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