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被按旷工处理,是否合适?
市民段先生来电咨询:2013年他入职山东某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他派遣至某银行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0年3月6日,他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遂向单位负责人递交了病假条。3月30日,单位告知他未按时上班,按旷工处理。咨询单位按旷工处理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本案中,用人单位与段先生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段先生患病的医疗期内,单方以段先生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段先生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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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山东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