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建立特殊群体以及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王彬)今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山东省提出,2020年6月底前,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山东省还将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2020年6月底前,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
山东省提出,2020年9月底前,建成公共卫生大数据运用平台,初步实现疫情风险研判和预警功能。山东省明确,2020年6月底前,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到2022年,空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以市为单位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县为单位全覆盖;饮用水监测以乡镇为单位全覆盖。
山东省提出,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推进实现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此外,2022年年底前,省及各市依托一家三级综合医院设立不少于50张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的床位,加强ICU能力建设,承担重症救治任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树立全员、全程、全院防护理念,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2020年年底前全部具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2020年年底前启动建设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青岛、菏泽设立分中心,总床位规模不低于3000张。各市要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所达到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力争到2022年,全省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1万张床位以上。
山东省明确,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2021年年底前,在济南、青岛、烟台、济宁、聊城、临沂、滨州等市完成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设置,逐步构建“陆海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2022年年底前,实现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县域全覆盖,政府办综合医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全覆盖。
山东省还将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2020年6月底前,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2020年年底前,完善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乡镇(街道)全覆盖,全省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800家。
此外,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标准,到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空编率不超过5%,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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