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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园广场举办聚集性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城市公园实施错峰入园

大众日报 2020-05-01 09:36 大字

□记者 方垒 报道

本报济南4月30日讯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做好“五一”期间全省城市公园广场疫情防控和游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五一”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公园、广场举办大型聚集性体育活动、展览展示、商业促销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具备开放条件的城市公园要合理控制入园人数,实施错峰入园。

当前,山东省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风险不容忽视。本次“五一”假期是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的时间最长的假期,预计群众出行意愿强烈,城市公园、广场将面临人员聚集、流动的巨大压力。

《通知》指出,要定时对公园内公厕、座椅、垃圾箱、健身器材等设施进行消毒,做好室内空间通风。在公园主出入口设置疫情宣传牌,安排人员全天值守、定时巡检,提醒入园人员佩戴口罩、减少聚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登记等工作,严禁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无健康通行码或持红黄码人员入园。同时,对于具备开放条件的城市公园应开尽开,满足群众假期休闲健身需求。

《通知》明确,要严控城市公园广场举办聚集性活动。“五一”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公园、广场举办大型聚集性体育活动、展览展示、商业促销等各类聚集性、规模性群体活动。具备开放条件的城市公园要合理控制入园人数,实施错峰入园。各免费公园、公共广场要通过语音播报、广播、电子屏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减少人员过度集聚,避免近距离接触。要充分运用数字城管系统,加强对公园、广场的视频监控,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人员聚集,及时进行劝阻、疏散。

针对城市公园的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节前集中检查、检修。对于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坚持“凡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或没有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关停”,确保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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