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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聚焦“童星招募”背后玄机:别是猥亵陷阱

半月谈 2020-04-26 13:34 大字

半月谈微信公众号4月26日消息,近期,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韩国“N号房”事件等引发舆论热议,未成年人性保护现状令人唏嘘。江苏苏州政法机关近期查办一起网络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以“童星招募”为幌子,诱骗受害女童拍摄淫秽视频、图片,实施“隔空”猥亵,仅认定的受害女童数量就达17人之多。警钟频响,凸显网络监管之失和未成年人性教育之弱。

“童星招募”暗藏玄机

2019年6月,苏州市吴江区一位家长在翻看12岁女儿的手机QQ聊天记录时意外发现,孩子不仅与陌生人裸聊,还按照对方要求拍摄淫秽图片和视频。警方介入调查后,一个以“童星招募”为幌子,通过网络猥亵女童的陷阱浮出水面。

2019年7月,吴江警方赴湖南、山东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邹某,两人分别为小学教师和自由职业者。12月,经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江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某、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7月,王某、邹某为满足性刺激,通过QQ聊天软件添加10岁至14岁女童为好友,冒充某影视公司副总经理和经纪人,以招募童星需要面试、检查身体敏感度、模仿能力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裸露身体,以拍摄、传送淫秽视频图片等方式实施猥亵。

办案检察官李冬梅介绍,公安机关从两人作案电脑、手机中提取相关聊天记录、音视频和图片近万条,其中有相当部分被害人因没有正脸而无法识别,一些聊天记录也因删除无法恢复,最终被认定的受害女童17人,涉及全国多地。

事实上,以童星招募为幌子对女童实施性侵害的违法事件并不鲜见。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3年来,上海、浙江、天津、江苏等地均有类似案件发生。

“没被发现的,可能还有不少。”李冬梅说,邹某供称,他关注的带有“童星”“娱乐”等字样的多个平台,都以招募童星为幌子获取女童淫秽视频,进而贩卖,有的还以淫秽视频控制幼女卖淫、性侵,他就曾以5元至1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女童淫秽视频。

吴江区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发现多个QQ群和QQ号存在通过网络手段猥亵儿童嫌疑,目前相关线索已移送上级公安机关。

一夜成名迷梦破碎

是什么原因让诸多女童心甘情愿裸露、争先恐后入坑?

“把我捧成童星太吸引人了,不能错失这次机会。”这是一名受害女童的自白。李冬梅分析认为,在选择作案目标时,不法分子也往往投其所好,向未成年人灌输一夜成名的想法,诱使她们踏入陷阱。

王某长期在QQ群发布“暑假新剧缺演员”“本公司还缺歌手、模特、网红……薪酬优厚”等广告。邹某则从“同行”QQ空间里添加受害女童,更显精准。有女童上钩后,两人便假冒身份,自称星探或经纪人,以推荐拍电影、当明星为幌子,引导受害女童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照片、自我介绍语音等。

“受害女童多处青春期,缺乏足够的分辨力和自我保护力。”李冬梅说,这是女童易遭侵害的又一原因。

王、邹两人供述,当女童信以为真后,他们就以面试、身材和发育审核等为由,要求其拍摄裸照。如果几天后女童仍未发觉异常,他们便再以“考验演技”“安排任务”为借口,要求女童拍摄淫秽动作图片和视频。

多名受害女童对犯罪分子要求的所谓“自信训练”“毅力训练”均未起疑。一名女童说,“我当时挺相信他的,认为是在训练我,并没有觉得被骗”。邹某供称,受害女童大多单纯、容易控制。如果有人犹豫,他就会说“为了梦想要勇敢”“马上可以拿到名额”等话语进一步引诱,甚至还会亮出所谓“裸检许可证”。

受害者的沉默,导致此类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受害女童发现被骗后,往往出于不愿张扬、担心曝光等原因,向家长及教师隐瞒实情。“不知道怎么面对家人”“实情发生后很怕被人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冬梅介绍说,这些几乎是受害女童的共同反应,有人甚至只是删除对方QQ号了事。

净网立德,呵护“花朵”

尽管不法分子已获刑,但他们对受害女童造成的伤害并不容易消除。李冬梅告诉半月谈记者,不少受害女童难以摆脱心理阴影,“到现在都不敢说话”。

还有一些受害者面临“二次伤害风险”。基层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后,有家长不安慰孩子,反而认为孩子丢脸,对受害女童责备、打骂。“如果没有及时正确的开导,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对猥亵有了更具体了解,心理创伤或将进一步加深,甚至成为困扰一生的精神疾病。”李冬梅说。

未成年人是未来的花朵,建立安全体系需多方联手,多管齐下。执法办案机关建议,可从净化网络空间、封堵监管漏洞、提高违法成本等角度入手,加大对网络猥亵案件的防范、打击力度。

“当受害女童向犯罪分子传输个人信息或发送不雅图片、视频时,相关网络运营者在事中事后均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基层办案民警认为,QQ、贴吧、论坛等社交网络平台运营者要完善对用户身份及其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机制,对疑似违法犯罪信息,要及时监测排除,分级处置。因监管责任不到位,未及时删除、屏蔽已知违法犯罪信息的,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李冬梅说,网络猥亵属于新型犯罪,受多种因素制约,部分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定罪量刑偏轻。她建议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明确此类犯罪的证据要求、罪名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标准,严惩犯罪分子。

此外,还要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们学会识别骗局,保护自我。

检察机关建议,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政法等部门可加大联合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定期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进行儿童防性侵普法宣讲,鼓励未成年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敢于发声,并构建侵害后救济机制。

“作为家长,应营造良好家风,引导未成年人通过踏实努力走向成功。”李冬梅说,未成年人性教育宜切实提上日程,帮助他们识别网络不良信息、正确使用社交软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原题为《招募童星?别是猥亵陷阱》)(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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