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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频丢包裹原是“内鬼”作祟

新安晚报 2020-04-14 10:27 大字

本报讯为节省自己日常开支,经济拮据的快递员孙某经常盗取别人负责配送的包裹。在2019年2月至6月底期间,孙某盗窃的快递包裹总价值达4861元。昨天,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孙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43岁的孙某系山东枣庄人,2017年在寿县一家快递公司上班,面对分拣线上各式各样的快递包裹,他心生贪念。

在分拣线上,孙某把其他快递员配送的包裹拿到自己的筐里,然后装到自己的快递车上。配送快递的路上,孙某便把偷来的包裹拆掉,有用的拿回家,没用的随手扔掉。袜子、洗发水、牙膏……孙某“青睐”的包裹都是一些不太贵重的日用品。对自己的家人,他解释说这些都是自己买下没人要的库存件或者刷单件。家里人也从未怀疑,跟着一起“消费”了这些遗失的包裹物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快递公司在此期间,经常收到买家投诉,因为没收到快递物品,要求快递公司赔偿。频繁丢失包裹,公司开始怀疑有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经查看监控,最终揪出了分拣线上的“黑手”孙某。

事情败露后,快递公司没有报警处理,而是先和孙某私下协商,由孙某打下欠条赔偿损失,但孙某未积极赔偿,还在微信上言语威胁公司老板,快递公司最后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86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严翠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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