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厂区
主要建设内容:3.4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原料罐区、原料及产品仓库、中转站、废气蓄热氧化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www.hongxinchem.net/userfiles/file/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宏信化工创业园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www.hongxinchem.net/userfiles/file/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搬迁改造项目公众意见表.doc。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雒工
联系电话:0533-6239910 邮箱:sdhxhghbb@126.com
建设单位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0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5转8065;邮箱:hmn2103@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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