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国难财”者应零容忍
2月2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直言,“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最近几天,媒体曝光的也比较多,这个态势还要继续保持下去!”
疫情是一面镜子,照出人品高下、德行良窳。大义当前,有的人勇敢“逆行”,奔赴抗疫一线,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有的人倾其所有、尽其所能,购买急需医疗物资送往疫区;有的人从国外购买口罩等医疗物资,然后背回国内;但有的人则像躲在阴暗角落的鼹鼠,干着鼠窃狗盗之事,令人不齿。
北京一药店,趁“一罩难求”之机,坐地起价,将一包10只口罩卖到850元;广东潮州,有人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口罩广告实施诈骗;辽宁营口,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山西太原,两男子销售伪劣口罩58万余只,案值达600余万元……那些将口罩价格上涨数倍数十倍、大发国难财的人,良心不会痛吗?那些生产销售伪劣医疗物资、谋财害命的人,良心何在?见利忘义,大发国难财,成为人民公敌,受到法律法规制裁,这种“生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算,都必然“蚀本”。
非常时期,宜用重典。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国难财的人,要见一个打一个,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罚得他倾家荡产,方能严肃法纪、以儆效尤。而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疗用品、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要采取零容忍,铁拳出击、予以严打,不能让天良丧尽的逆天行为动摇军心、影响“战疫”。
与此同时,对何为“发国难财”也要有一个合理的界定,才能避免由一刀切带来的弊端。当下,供给端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由于疫情导致的生产工人不足、材料供应不上、物流成本偏高等不利因素叠加,抬高了生产成本和风险。如果苛求产品价格不变,价格因素将会向生产端传递,从而对产能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这种情况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尤其是在口罩、防护服、消毒产品等各类疫情防控用品的生产上。在合理范围内调价,有助于提高产能、增加供给,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笔者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指导意见,细化了“非法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及时出台指导意见,为基层执行提供指引,既不伤生产秩序又遏制市场乱象,当为务实之举,各地应遵照执行,管好市场。□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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