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市发改委对部分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本报讯(记者王瑗通讯员石琳许庆丰)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口罩价格显著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授权,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对4家口罩生产企业和5家口罩销售企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
潍坊市根据企业生产成本情况及市场供求状况,核定山东爱达医用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鑫珂海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连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等4家口罩生产企业毛利率为不超过55%,具体价格报市发改委备案。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世纪泰华集团有限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山东潍坊海王星辰民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经营的口罩销售价格按政府采购价加价15%执行,具体价格报市发改委备案。生产企业要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经营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市民需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的有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并自觉接受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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