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1日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付志方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关于2019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客观全面,“五个必须”的体会深刻到位,提出的2020年工作目标明确、切实可行,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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