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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索赔”牟利之门该关闭了

南国早报 2019-12-10 21:50 大字

新锐观察

□山东陈广江

“26元买4500斤水果”买垮水果网店事件,让“羊毛党”这一网络黑灰产链浮上水面,更有甚者,抓住规则漏洞或者违法行为,以“打假”之名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日前,记者卧底数十个“吃货”群发现,这些“职业打假师”以开门收徒的方式裂变出一个又一个打假团队,有些团队还会向商家收取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的“保护费”,承诺“免打”保护。(据《新京报》12月9日报道)

知假买假、职业打假,并非新鲜事物。尽管存在争议,但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以及知假买假行为自身的复杂性,几十年来,职业打假从未退出江湖。相较于职业打假带来的负面效应,公众更看重其在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客观作用,因此被称为市场“啄木鸟”。

如果“啄木鸟”不捉虫,只“啄”树,就适得其反了。近年来特别是电商普及后,职业打假的负面效应进一步显现,并产生了新变种,在“打假”旗号下,一些职业打假人从知假买假演变为做假造假,通过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牟利,已涉嫌违法犯罪。因成本低、获益高,这些“职业索赔”团队在网上兴风作浪,商家苦不堪言。

媒体的调查再次印证了“职业索赔”的泛滥和危害。除利用网店价格漏洞或产品瑕疵集体下单向平台投诉并索赔外,一些团队还通过P图出具假货鉴定、在包装上喷涂虚假生产日期等造假手段,要挟卖家,收取“保护费”。这些牟利性“职业索赔”还会像病毒一样传播,师傅带徒弟,包教又包会。凡此种种,已走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反面。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职业索赔”牟利之门,下个月起就将关闭。

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平台也要肩负起责任,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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