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耗材加成,患者有很多隐性好处
□本报特约评论员 罗志华
11月20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11月19日印发《山东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确定自今年12月10日起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近年来,我国在医疗降费方面推出了不少强有力的举措。比如2017年9月底,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山东全省也同步实施,让患者感受到了巨大的实惠。此外,药品零关税、医保目录调整、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提高报销比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举措,已使患者的费用负担出现较大降幅。
如今,取消耗材加成又摆上了桌面。降费措施密集出台,难免会让人有些担心:改革成本需要消化,取消药品加成之后,部分医院的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腾笼换鸟”需要时间,如今一些医院尚未缓过劲来,又取消耗材加成,医院是否吃得消,这是个问题。
但耗材费用居高不下,目前已成比较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每到年底,就会有地方出现医院停用部分耗材等现象。2017年12月,健康报连续几日刊文聚焦医用耗材乱象,耗材真“耗财”,是民众的真心感叹。更要看到,药品加成取消了,耗材加成却没有取消,耗材就会成为个别医院的创收载体,借耗材弥补药品减少的收入就成为可能。改革不进则退,假如改革不深入,不仅降费趋势难以保持,过去的成效也可能被消减。
当然,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也要正视。医院因取消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需要找到弥补的途径。不少医疗收费采用的是多年前的标准,比如技术性操作、部分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已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价格调整势在必行。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形成对冲,降价改革的阻力,也使医疗价格不合理现象得到化解。
站在患者的立场上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取消耗材加成联动实施,也可以获得诸多隐性的好处。尽管单从“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这一点来看,群众的医疗负担很可能不会出现明显下降,但仔细分析费用构成就会发现,医保基金和患者的钱都花到了更正确的地方,医疗的合理性就会随之大增,处方更趋于合理、医疗项目更符合病情、药品与耗材更加对症,并且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更好调动,这些变化都会给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并可将医疗降费势头,更加强劲有力地保持下去。(作者为医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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