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规打击欺诈骗保对严重违法失信要跨地区联合惩戒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王彬)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意见》出台。山东省提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大医疗服务乱象和医疗价格违法整治力度,全面规范医疗服务和医药经营秩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
意见提出,规范医保执法检查,推行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定点医药机构的风险等级和信用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确保监管效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对欺诈骗保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整治和规范医疗乱象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不合理诊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对欺诈骗保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执业医护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东省将建立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作用,推动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记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归集公示共享定点医药机构、医师药师、参保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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