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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女童遭老师殴打致精神残疾 案件19日重审,一审当事老师被判刑一年半

牡丹晚报 2019-11-21 09:50 大字

八岁女童遭老师殴打致精神残疾八岁女童遭老师殴打致精神残疾19日上午9点,黑龙江8岁女孩被班主任殴打致精神残疾案重审开庭。

2015年12月17日和18日,上三年级的小悦在学校遭到班主任黄某多次殴打,身体软组织挫伤,精神伤害更甚,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被评鉴为“精神残疾二级”。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9日重审中,小悦的代理律师要求追加松岭区政府及教育局为被告,由此引发一番争论,最终休庭,再次开庭时间由法院择期进行通知。

小悦的妈妈当天表示,丈夫因此事离世,她希望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最新进展追加两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案件重审将择期再开庭

11月19日上午,笔者在网上观看了黑龙江8岁女孩被班主任殴打致精神残疾案重审开庭的直播。庭审刚开始,小悦的代理律师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突然举手,获准答话时,他提出了新要求,要追加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为本案的被告。同时,他申请对小悦进行重新鉴定,因为此前16万余元赔偿是远远不够的。

因为这两项要求的提出,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重新开庭后,甘小平坚持自己的主张,最终休庭。再次开庭时间由法院择期进行通知。

庭审结束后,甘律师表示,提出追加两被告的理由有两点:其一,作为小悦所在学校壮志学校的上级主管单位,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疏于监管。“16名学生被黄某打了个遍,情节恶劣,但上级主管部门却毫无察觉,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二,代予履行职责,应该对学校进行教育指导。

至于申请对小悦进行重新鉴定,甘律师认为,此前的16万余元赔偿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金额需要重新确定。

“追加被告的事,会由法院来通知,后来因此没有继续开庭,具体的开庭时间由法院择期进行通知。”甘律师说。

案件回放被班主任多次殴打,家人曾不想较真

19日,小悦的妈妈于女士告诉笔者,她所在的地方只有这一所学校,女儿其实一直都挺聪明的,学习成绩也好。

尽管已经过去4年,但谈及女儿的遭遇,于女士依然记得每一个细节。2015年12月17日下午3点多,女儿带了一把学习用的小刀到学校。上体育课时,班上另一名同学翻开女儿的书包时发现了这把小刀,并拿出来玩耍,被班上同学看到后告诉了班主任黄某。黄某赶到了教室,把小悦叫到跟前又拉到讲台上大声呵斥 “讲过不准带刀到学校”。“孩子带的小刀是上美术课裁剪用的,每个孩子都有。班主任可以对孩子进行教育,但不应该进行体罚。”于女士说,黄某拽住她女儿的衣服,用拳头打她,女儿的颈部和后背被打了多下,还被罚站了一节课。

当天女儿放学后喊身上疼,一问才知道被老师打了。“孩子不听话,老师打两下也没什么。”于女士说,她特地检查了一下女儿的身体,发现孩子后背皮肤出现一块块红肿。第二天上午送女儿上学时,于女士专门找到黄某沟通,当时谈得挺好。

“她跟我说,自己错了,以后不会再打孩子了。”于女士说,当时她也没有责怪黄某的意思,就是说对孩子好一点,如果有啥事,直接给她打电话,她也配合着教育孩子。

然而,就在当天黄某又打了小悦。下午课上,黄某安排小悦做题,结果黄某以小悦不会做题为由,再次对其动手,“用手掐她的脖子、腰和后背,还用脚踢了一下她的小腿。”

“接女儿回家后,她没敢跟我说,而是跟她三姨‘讲一个小秘密’,是班主任打她的事,再就是不愿意去上学了。”于女士说。

家长报案,班主任被拘15日

于女士后来发现,女儿不仅身上多处有伤,而且再让女儿上学时,孩子吓得腿发抖,走不动路。数日后,于女士带女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月,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黄某向警方供述称,“发现班上一名孩子在用嘴啃一把刻刀,当时被吓到了……我立刻抢下刻刀,学校明确规定不让学生带刀进学校,我就调查刀的来源,发现是小悦带的。”

黄某向警方承认自己曾打过小悦,并称当时情绪比较激动,用手推搡了几下,又用手掐了她的脖子、腰和后背几下,然后还在她的小腿上踢了一脚。

次日上午第二节课时,黄某因小悦没有答对问题,动手打了小悦,并将其拽离座位罚站。同日下午,黄某因为小悦没有改对题,再次用手掐小悦的脖子和后背。

据悉,黄某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有16名学生,均被其打过。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于女士的证实,她称,“这些孩子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是由黄某带,有些孩子甚至是从一年级就开始被她打。”

黄某打小悦的事被反映到学校时,壮志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于女士告诉笔者,当时学校召开了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让黄某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检讨,在班级做检讨,并且把她的课停了。不过学校方面称,平时并未发现黄某打过学生。

孩子“精神残疾二级”,提起刑事自诉

“我女儿此后出现了各种异常,明显不对劲,经常出现恐惧、害怕,下肢疼痛、记忆力减退等症状。”于女士告诉笔者,小悦多次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北京博爱医院、清华大学玉泉医院就诊,被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并被评鉴为“精神残疾二级”,鉴定意见为“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2017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给小悦发放了残疾人证。

小悦的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告诉笔者,2016年4月,当地公安机关给小悦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并据此认为黄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为此,小悦家人委托某律师作为辩护人,由小悦本人提起刑事自诉,案由为“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小悦,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小悦医疗费等16余万元。

被告黄某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现 状父亲离世母亲体弱,女孩辗转山东就读

至今仍处于悲伤中的于女士告诉笔者,2019年3月25日开完庭,27日回到家中,她的丈夫就因为焦虑和心急,于当晚突发心梗离世。

今年52岁的于女士,身患低血糖等多种疾病,因为女儿的事,再加上丈夫突然离世,多重打击让她不堪重负,一度瘦得连80斤都不到。

于女士说,现在小悦只要听到黄某的名字,身体都会发颤。原本居住在黑龙江的于女士,为了女儿的前途,举家迁至丈夫的老家山东,并在山东为女儿重新找了一所学校就读。

“女儿已12岁了,现在读小学六年级,只能说比以前好一些吧。”于女士说,孩子身体、精神状态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平时睡眠还是不太好,看到老师总是有一种畏惧感。于女士告诉笔者,她只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判决,给孩子,也给离世的丈夫一个交代。

梅建明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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