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度发文确认:依规“康复大学”不冠以“中国”字样
对于筹建中的“康复大学”能否被称为“中国康复大学”,教育部近日再度发文明确态度。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教育部官网“建议提案办理”栏目10月25日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43号建议的答复》(教建议字〔2019〕134号,以下简称“答复”),这份8月30日出具的文件集中答复了部分关于康复大学建设的建议。
《答复》表示: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高层次康复人才培养工作,2017年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支持建设康复大学,加快培养康复人才”。近年来,教育部与中国残联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深度参与了康复大学建设的前期考察调研,2017年、2018年先后两次与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研究,全面配合做好康复大学的论证和设计工作。
《答复》还提到:2019年6月,教育部根据山东省、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来函申请,印发《教育部关于支持筹建康复大学的函》(教发函〔2019〕45号),明确支持以山东省为主体,筹建康复大学。待条件成熟后,由山东省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届时教育部将按照高等学校设置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教育部的《答复》明确表示:关于你们提出的将“康复大学”命名为“中国康复大学”的建议,由于《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明确,高等学校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因此康复大学命名须符合国家规定。
《答复》透露:目前,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等多家单位已组建成立了康复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协商和信息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部也将密切关注康复大学筹建工作,积极支持山东省及有关部门按照应用型高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各项办学条件。
根据这份教育部文件,这所目前正在山东青岛筹建的高校名称为“康复大学”,而非此前部分地方媒体介绍的“中国康复大学”。
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发文回应康复大学命名问题。
今年2月,澎湃新闻曾报道了教育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42号建议的答复,其中同样谈及筹建中的“康复大学”应在符合相关规定基础上规范使用校名。
当时,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042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关于学校名称的使用问题,根据国务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设置本科高校的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域名。
“因此,创建康复大学应在符合上述规定基础上,规范使用校名。”教育部表示。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年来,国家一直严控“国字头”大学的审批,仅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少数几家大学获批。
“目前学校命名只有一个意向,并没有正式决定。”2月21日,青岛残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对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处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康复大学的命名还未确定,“但肯定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范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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