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
本报讯 8月26 日,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省公安厅确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试点,待公开征询群众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介绍,山东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近年来,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衍生出的社会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统计数据表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普遍,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1至 7月份,山东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14.2万余起,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2175 起、死亡398 人。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易发频发高发,无牌无证又导致“被盗后难破案、破案后难追赃、追赃后难返还”,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 7月份,全省公安机关共接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报警近3万起,占盗窃案件总数的 17.7% 。
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将对符合新旧标准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设置过渡期,从而有效引导群众购买符合标准车辆,推动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进一步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有助于加强交通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有助于破解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系列难题、完善打击违法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有助于深化平安山东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据悉,8月19日,省公安厅在淄博临淄、泰安肥城、德州德城等地先行试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映良好。
公安机关本着“应挂尽挂、能挂尽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或备案,主要分3种情形:对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 CCC 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初步确定过渡期为三年。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一步明确有效期限。
据介绍,山东省将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号牌制作费用由财政承担,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号牌式样、规格、材质全省统一,编号均为7位数字。电动自行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临时号牌底色为白色,字体和框线为黑色。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业务办理顺序,依次生成号牌号码,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挂牌业务,试点城市将推出三类便民服务措施。一是推行“就近办、快捷办”。充分考虑群众需求,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管所、交警中队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广布登记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登记代办服务站、 乡镇政务服务网点、村(居)委会、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场所设置登记点,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二是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各地公安及政务微信公众号已全面对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方便群众在线自助申领临时号牌,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提供现场发牌和邮寄号牌两种服务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三是推行“上门办、流动办”。提前对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企业和单位,了解掌握车辆状况及挂牌需求,合理安排挂牌时间,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尽量避免业务积压。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延伸登记服务触角,推行乡村流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也可登录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APP ,以及当地交警和车管微信公众号查询电动自行车登记点等情况,选择就近办理登记挂牌。
【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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