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咨询:公司不根据我的工资缴纳社保,我想知道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多少?单位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缴纳?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保缴费基数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若您单位存在瞒报缴费基数的情况,您可以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社保机构将会对您单位进行稽核,为您核定准确的缴费基数。
咨询:社保缴费标准下调后,职工社保各项缴费比例是多少?职工个人和单位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复:烟台市基本养老保险: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单位缴费比例为16%;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烟政发【2006】131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4号),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依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烟人社发(2015)55号),单位缴费比例分八类,分别为0.24%、0.48%、0.84%、1.08%、1.32%、1.56%、1.92%、2.28%,职工个人不缴纳。
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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